購買房屋遇到了囂張惡質的賣方(投資客團隊)


bugatti10013031 wrote:
真的 告它逃漏稅 因為國稅局的人一定會查投資客的金流


可否請教一下如何跟國稅局告逃漏稅呢
想要平常沒事看看房子
順便賺個外快
高雄 投資客的房子 還真多耶
有些 實價登入網可以查到價的
190...再拿出來賣758
還真敢賣
重點是..隨便裝潢,跟本就是把問題藏起來而已
所以要買還是眼睛張大一點
如果大家都抵制不買投資客的房,他們就沒閒資金 可以再拿來炒房了
要買也要買原屋主賣的,經濟的成長要分享給原屋主,要賺錢也要給原屋主賺
西瓜王
接著可以建議

我真實遇過的投資客第二招

存證信函已經送過了

接著直接送法院直接申請因瑕疵請求支付價金減損等要求如一成或多少 (專業名詞我忘了)

對方要兩週內去法院申請覆議 (專業名詞我忘了)


接著版主提告

兩造會上法院前調解


這些投資客都知道

我遇過的投資客還全程都是由律師代理出面協調處理的

s5310078 wrote:
高雄 投資客的房子 ...(恕刪)


真的超多,很多的裝潢材質真的都沒有很好,又很敢開。
從這篇文可以了解
買房還是買新房
二手屋備投資客惡搞還是少碰為妙
如果是跟仲介買的話!小弟可以給大大你建議!
我前陣子買一間5年透天!合約也註明無漏水
但交屋時發現頂樓天花板電燈處有水痕(約手掌大且蓋在燈罩內)是裝潢師父發現的!
立馬聯絡仲介請屋主來看!
屋主來了說他們住了四年很少上到頂樓來,且賣屋給你還有包東包西的嗎?有不太想維修的感覺!

我立馬請他們回去並寄存證信涵,我總共告了:
針對仲介的部份...
一:與合約不實!(依消保法第七條,)
二:商業詐欺!(刑事)
三:減少價金(民法356.359可要求退回傭金或解約)
但後面要加註如可修繕可再行立約和解!

針對屋主的部份:
一:惡意詐欺!(刑事)
二:減少價金(民法356.359可要求退回傭金或解約)
後面要加註如可修繕可再行立約和解!

要注意的是,請不要讓他們的估價人員來作防水,小弟的房子估了快五萬,結果仲介帶來的師父才估三千!
到後來存證信涵一出去沒一星期就說要維修!
小弟四處訪價請了一間最貴的,用最好的工法維修並由廠商保固五年!
共花了前屋主快二十萬才和解!仲介並退回傭金的9城!
以上給你參考....法律的部份是請教一位作律師的長輩!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