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 遇到惡房客避不見面而且私人物品長期置留屋內長達一年以上

請問一開始合約可以訂定將房客遺留物當垃圾處理嗎
美國我住宿的合約是這樣寫的,一包要20美金

dennis10 wrote:
你的法律途徑走錯了,...(恕刪)

租屋不繳房租是屬民事債權不履行行為
竊佔是房客將該屋子占為己有(在屋主不知情情形下)
屋主知情的情況為侵占

Katong wrote:
我沒有經驗,但建議您,既然都上法院了,
為何不順便追討欠款與這一年所損失的房租與法律費用.

沒錯,極有可能現在拿不到錢,或者是說100%現在拿不到錢.

但是,弄一張債權證明回來,並沒有損失.
三不五時,一年/二年的,就去國稅局查他的銀行帳戶,
一但發現有錢,就可以去法院強制執行.

債權證明只要按時去展延,就不會失效.
除非對方一輩子都不會放錢在銀行,只要有錢,那怕是1萬元,也可以把錢拿一部份回來....(恕刪)


我是覺得不必要做到這種地步

狗被逼急了都會跳牆,上次不是有一則新聞說房東被房客砍死的社會案件

不就是為了區區1500元的房租~~
租約到期就好辦啦!先前就不要走法律途徑,到期就清空,因為到期又不會簽返還的證據!就說他返還啦!因為他也要提出她東西還在裡面,他還沒有要返還的意思!他也要提出證據說明屋主將她東西丟掉或是賣掉!
如果房客提告期間還未到租約期限,那屋主當然站不住腳,那租約到期房客仍不處理,那就自己強制處理就好了,因為房客提不出證據,可以證明自己還住在這邊,因為租約沒有租約,其他證據則不是提不出來就是證據力不足!

因為最後走上法律途徑所以處理事情進度比較緩慢

這邊描述一下接下來的過程給遇到類似狀況的網友參考

接下來由法院派出相關窗口對房客的物品拍照存證並發函請房客過來搬走

若未出面搬遷則靜行拍賣的動作

這時候還要花錢請人來鑑價

鑑價費用還要一併給法院到時候會抵扣拍賣所得

這時候如果希望物品趕快清走可以房東自己出價標下物品...

唉... 房子被佔據 還要付錢買房客的垃圾

最後搞不好還要花錢請搬家公司+廢棄物處理費


阿花之戀 wrote:
因為最後走上法律途徑所以處理事情進度比較緩慢
這邊描述一下接下來的過程給遇到類似狀況的網友參考
接下來由法院派出相關窗口對房客的物品拍照存證並發函請房客過來搬走
若未出面搬遷則靜行拍賣的動作
這時候還要花錢請人來鑑價
鑑價費用還要一併給法院到時候會抵扣拍賣所得
這時候如果希望物品趕快清走可以房東自己出價標下物品...
唉... 房子被佔據 還要付錢買房客的垃圾
最後搞不好還要花錢請搬家公司+廢棄物處理費


我頂.........

我想當包租公的心涼了一半.........

未來有機會一定只租學生(經學校認證)




micli1973 wrote:
我想當包租公的心涼了一半.........

未來有機會一定只租學生(經學校認證)...........(恕刪)


我也有4~5年當過租套雅房的學生,學生通常遇到不好的狀況是還屋時弄很髒

或是不愛惜屋子,東西亂倒馬桶之類的

我的經驗是租給小家庭最好,通常都會長期租2~3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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