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on923 wrote:
要照顧租屋族,就請政府補貼弱勢的租屋族,而不是想盡辦法加稅,
台灣的租金已經很低了,房東是攤販,建商才是高檔餐廳,
好賺的是哪一種請不要搞錯了!
政府真的缺錢,就去砍軍公教退休金,去查官商勾結的弊案!!
政府要補貼租屋者的話 所以租屋者就要提供租屋合約
不然政府如何補助租屋者??
只要提供租屋契約給政府 政府就會知道房東是否誠實申報租金收入
所以還是會達到對房東"加稅"的目的
shortman wrote:
小弟我會發這篇文章的想法
其實是不依法繳稅的人太多了
不僅是房東想辦法逃稅或避稅 連房客有時候也會變成幫兇(幫助房東逃稅或避稅)
台灣的店面何其多 台灣的房屋出租何其多
這麼多的店面或是房屋 都是本人自己住嗎???
當然稅捐單位人手有限 可以先從租金高的店鋪著手
查房東有無申報租金收入?? 房客有無申報租金支出??
如有必要 請房東或房客提供租屋契約
另外 許多網上大大提到國營事業績效不彰或是舞弊
績效不彰這個屬於主管機關或是民營代表監督不力
舞弊則屬於司法單位所管轄
稅捐單位主要就是依法徵稅 依法追稅
如果稅捐單位去做主管機關或民意代表或司法單位做的事
這不是身份錯置 職能不分嗎???..(恕刪)

shortman wrote:
二代健保確實有值得討論的地方
可以再開一個版討論
但是沒有二代健保的時候 還是很多房東沒有申報租金收入
小弟我強調的是依法繳稅
有所得就必須申報 這不是天經地義嗎???..(恕刪)
?
,這樣租賃才有辦法完全合法管理,不過,到時供給會大減租金就大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