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如果要徵稅
其實可以去一般的租屋網站
裡面有很多房子或店面都是準備出租的
先把要出租的訊息存檔下來
過了兩三個月 再把出租的訊息存檔下來
兩個去比對 下架的房子或店面 應該就是已經出租的了
直接就這些已經出租房子或店面的房東發函詢問是否出租??
如果有出租 然後房東回覆沒有出租 是否涉及詐欺罪??
這樣徵稅是最快的
請教各位前輩的看法??
當房東在租屋時,租屋契約必須註明租屋許可編號,契約上註明租金資訊,可不含水電等流動費用,物件租出後,房東需要上網登記租屋起迄日期以作為租金收入記錄
租屋者可以隨時上網依照租屋許可編號查詢房東是否有逃漏登記以避稅,對照租屋簽定之契約上的租金數字,凡是查獲登記不實或是漏登,罰金為月租金之五倍,藉以鼓勵租客主動查詢房東是否有誠實申報。
房東在每年申報所得稅時需要一併將租金收入列入計算,另外對於租屋者,申報所得稅時可依照租屋費用得以減免部分所得稅,以鼓勵誠實申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