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約收訂金後.地主後悔.請問要如何處理

MaxTsai0712 wrote:
原告如不能證明自己已為對待給付或已提出對待給付,法院應為原告提出對待給付時,被告即向原告為給付之判決」,(最高法院卅九年台上字第九0二號判例參照),從而原告爰依民法第三百四十八條請求出賣人之被告移轉所有權登記於法有據,應予准許,又原告自陳除提存五十萬元定金外,其餘價款尚未給付,則本院併為原告應為履行對待給付之判決如主文第一項所示。


好好看清楚這個案例中法院不同意的理由在哪?好嗎

另外,判決輸的多的是,判決贏的也多的是
賺到訂金就好了啊
買賣也是一種緣份
好見好散阿
MaxTsai0712 wrote:
原則上契約都可以強制履行的啦,只有例外不行,例外情況懶得講。...(恕刪)


錯誤!
強制履行的契約屬於加重他方當事人之責任,該部份約定無效。
房仲也不喜歡屋主就是一定要強制履行合約阿,買方一定要買,賣方一定要賣,這樣要怎麼賺違約金?
懶得跟你們吵,反正版主真想要得到那土地,契約也訂了,就帶契約去問個律師就行了。
樓主的這個案子根本就還沒進程到履行約定的地步
不然我就問樓主了,人家是給你印鑑了沒?人家是給你權狀了沒?
都沒給你,然後2天後人家不想賣了,想解約不行喔
解約就照合約內寫的解約事宜賠你賠償金阿
阿不然咧

如果不行解約那我就反過來問你了
今天如果是你2天後不想買了咧
當然是你提出解約告知對方我不想買了
然後付賠償金給對方
不然他有辦法強迫你要買嗎?


frog prince wrote:
樓主的這個案子根本就...(恕刪)

對啦 ,我認為的跟你一樣卻不知道怎麼表達

frog prince wrote:
都沒給你,然後2天後人家不想賣了,想解約不行喔
解約就照合約內寫的解約事宜賠你賠償金阿
阿不然咧...(恕刪)


就是不行..............

MaxTsai0712 wrote:這是錯誤的法律觀念喔,契約訂了就是要履行,不能單方毀約,不然訂契約要幹嘛。

正確的大概是這樣:
你可以訴請賣方辦理土地移轉及交付,但是對方會抗辯你要同時履行付款的義務。
加倍賠償定金,只有在可歸責賣方而"不能履行時",才有這種效力。
但是土地基本上"沒有不能履行"過戶的問題,所以賣方不能任意毀約,然後只加倍賠定金。
詳細找個律師問問就知道。


你的法律觀念,才真的應該打掉重練了!

「反悔」就是一種「不能履行」!

法律上對於行為人的「能」與「不能」,不是你的腦袋單純的認為「能、不能」!

但是土地基本上"沒有不能履行"過戶的問題』,
你這一句話,更只是自曝其短,更顯自己對民法-契約篇 的無知!

這個世界上,可怕的不是無知!

而是自己明明不懂,卻還要講得自己很懂得樣子! 
『法律,是保戶懂法律的人!不是保護每一個人!』如果需要法律諮詢,只有付費,沒有免費~ 一 一+
MaxTsai0712 wrote:法條不是這樣隨便抓幾條就能解決問題的。
原則上契約都可以強制履行的啦,只有例外不行,例外情況懶得講。
所以才說契約訂了就要履行,如果隨便就能單方毀約,那幹麻訂契約。
--------------------------------------------------
法院一大堆判決都有要求賣方把土地過戶移轉給買方的。
現在問題就是,版主如果堅持一定要賣方履行(可能轉賣利益很大)。
那就不要解約,不拿加倍賠償的定金,又請法院判決賣方要移轉土地。
--------------------------------------------------
隨便找一個判決,是賣方簽約後反悔,連定金都不收,最後還是敗訴,要把土地過戶給買方。

83年度重訴字第86號
主   文
被告郭oo應於原告給付新台幣七百六十八萬七千六百元同時,將所有坐落○○縣○○鎮○街段○○○地號,面積零點零玖捌公頃,同段一二0-一二地號,面積零點壹柒零零公頃及同段一二0-一四地號,面積零點零陸公頃等三筆地應有部分各三0分之二移轉所有權登記予原告。
被告蘇oo應於原告給付新台幣五百七十萬二千元同時,將所有坐落同第一項所示三筆土地應有部分各二0分之一移轉所有權登記予原告。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事   實
理   由
一、本件原告主張於八十三年十一月廿八日向被告二人買受坐落○○縣○○鎮○街段○○○地號,…….,以每坪十六萬元計算,並約定於同年十二月五日交付定金五十萬元,詎原告委請訴外人蔡oo代書依約交付定金五十萬元予被告二人,竟遭被告拒收….(中略,內容就是反悔不賣了)。
三、按買賣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移轉財產權於他方,他方支付價金之契約,民法第三百四十五條第一項定有明文,又「被告就原告請求履行因雙務契約所負之債務,援用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之抗辯權時,原告如不能證明自己已為對待給付或已提出對待給付,法院應為原告提出對待給付時,被告即向原告為給付之判決」,(最高法院卅九年台上字第九0二號判例參照),從而原告爰依民法第三百四十八條請求出賣人之被告移轉所有權登記於法有據,應予准許,又原告自陳除提存五十萬元定金外,其餘價款尚未給付,則本院併為原告應為履行對待給付之判決如主文第一項所示。
------------------------------------------------------------------------------


本來不想繼續吐你槽的!
可是看到你的回文,就更想吐你槽~ 

你知道「仲介買賣」、「定型化契約」.. 這些關聯嘛?

你引用.. 單純的雙方兩人買賣「契約」關係,所示案例,

請問:該兩人契約中,是否有明訂 "賠付條款"!?


如果,雙方契約中沒有任何 "賠付條款",自然容易主張契約的完全履行!



說到這,我就不想再講了~

對了,敢問是否本科 or 執業中同道? 
『法律,是保戶懂法律的人!不是保護每一個人!』如果需要法律諮詢,只有付費,沒有免費~ 一 一+
合約上就講好好的 解約 訂金2倍

哪來還有什麼其他法律問題~

誰是主人 誰就最大 一堆回應的人也都在跳過合約如果解約就是兩倍訂金而已

鬼打牆的在那裏強制履行 有拉 上去告就是訂金不願意還兩倍 把他告回來拿到正確的兩倍金額而已~

無視解約就是訂金兩倍的也很外行... 只會跳過


藝人解約就是賠錢不然要拖到演唱會上睡覺嗎

收訂金違約後就是陪訂金 不然是要 政府幫屋主簽字履行合約嗎

租屋收訂金違約後就是陪訂金 房租錢丟地上看屋主撿不撿? 不然是要強制破門去住嗎

照合約上的賠償就是最大的限度了 ~打官司的都是賠不起 或是收不到完整的賠償才去打的

管他一億兩億 人家賠償金只要付的出來 你最多就是只能乖乖收下去 打官司還可能反而更少錢

合約上就是訂金兩倍的話 那當合約是寫假的嗎??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4)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