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約收訂金後.地主後悔.請問要如何處理

最近在南部買了1塊建地.與地主簽約收訂金後..2天後仲介說地主後悔..要求毀約.我不答應請問要如何處理.
地是透過仲介買的.我若堅持不答應的話.請問要用採取何種法律行動.可以告詐欺嗎 (仲介與地主都告)?
還是只能要求訂金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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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已经签约,就照合约走吧! 翻开来看看可否毁约?悔约罚则为何?通常都是赔偿两倍定金了事。

这整案件通常属一般民事,除非另有隐情,不然告他诈欺是不会成立的。

lifurong wrote:
最近在南部買了1塊建地.與地主簽約收訂金後..2天後仲介說地主後悔..要求毀約.我不答應請問要如何處理.
地是透過仲介買的.我若堅持不答應的話.請問要用採取何種法律行動.可以告詐欺嗎 (仲介與地主都告)?
還是只能要求訂金的賠償..



已經找代書簽完約了?

合約上有載明相關違約賠償

賠錢解約而已
就這樣

你不能強求對方一定要賣給你
恭喜阿
賺了兩倍訂金


真希望每個屋主都這樣
就發財了
不答應解約就只能照合約繼續進行過戶,地主只能上法院請求


答應解約就按合約賠償
謝謝大家的回覆.我知怎做了.我是真的想買.不想賺2倍的訂金阿..
johnlove wrote:
你不能強求對方一定要賣給你...(恕刪)


這是錯誤的法律觀念喔,契約訂了就是要履行,不能單方毀約,不然訂契約要幹嘛。

正確的大概是這樣:
你可以訴請賣方辦理土地移轉及交付,但是對方會抗辯你要同時履行付款的義務。
加倍賠償定金,只有在可歸責賣方而"不能履行時",才有這種效力。
但是土地基本上"沒有不能履行"過戶的問題,所以賣方不能任意毀約,然後只加倍賠定金。
詳細找個律師問問就知道。
先通知承辦代書,並請仲介先行協調(先禮後兵)

若到了下一個階段的時間(通常是備証用印),若賣方不交出印鑑證明,
代表賣方決定要毀約,就發存證信函通知賣方,
要求他履行合約,否則將按買賣合約的違約處罰求償。

MaxTsai0712 wrote:
這是錯誤的法律觀念喔...(恕刪)

看起來你好像比較需要找律師
這世界上沒有契約是可以強制履行的
違約就是先看契約規定
沒規定才依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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