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a0214 wrote:
投資客不是惜售嗎?...(恕刪)


有加價賣啊! 樓主也買單了不是嗎?
投資客可能在懊悔, 早知道就多加200萬
當初沒買就不用再講投資客才買多少
投報率多少
自己評估願意花多少錢買這棟房子才是重點
建商也不是吃素的
投資客想賺難道建商不想賺
是啊!其它戶的成交價想必很接近他的買價,所以行情就是那個價,除非你找的到願意估更高價的銀行,才能多一些成數拉低自備款。

投客就是擺明了要賺100萬,連仲介費都轉嫁給你,這樣還決定要買了,只能算算自己自備款夠不和還款能力?

要是我想買,聽到他要把仲介費也轉嫁給我,會拒決成交,等他扣除再說。

禿諾嫩嫩志 wrote:
請問一下我跟他買89...(恕刪)



沒錯 他當初買的價錢,你買了紅單 建商不會幫你更改價格,多出來的部份即是投資客賺的,當初仲介沒跟你說? 這點要注意, 簡單的說 投資客賺的部份不能貸款
我也覺得很奇怪
為何一定要讓投資客多賺100萬簽約 而且這100萬還要你自備 不能貸款
莫非你也是投資客???
現在問題應該是出在自備款不足上 , 建議如果自備款不足 , 就考慮買能力所及的地方比較好 , 也不需要為反投資客而反 , 自己還是要量力而為 ... ...
""換做你是賣方,你會在成交前跟對方說我的成本是多少嗎?""

通常知道對方成交價,已經是到建商那邊換約,

建商會收1/1000的換約費時你才會發現(換約費*1000就是當時賣家的入手價)

而且到時交屋時時價登錄的價格也是原賣方的成交價,

差額就是對方賺走,並不會反應在這間房子的價值(貸款額度)上

搞這麼多問題出來

其實源頭就是,一開始要接紅單時的出價就要先算清楚對方的成本

都成交了才發現對方賺太多是沒有意義的

以上是.......我接別人紅單的實際經驗,還好算和打聽的很準,對方也想退場
才不會有遺憾(住的開心最重要)

買賣一切都是運氣和緣份,想強求不是不行....就是多花錢
diyplus wrote:
''換做你是賣方,...(恕刪)


沒想到還有這一層眉角, 感謝分享!
我看問題還沒完, 日後樓主要賣的時候, 如果是以實價登錄價格來算, 那不是還要幫投資客賺的部分繳稅嗎?
如果還沒簽約, 樓主還是多想想吧!

ryanku wrote:
沒想到還有這一層眉...(恕刪)


不會幫投資客賺的部分繳稅啦

以後要賣的話可以用核實認定的

用取得房屋之相關必要費用(要有單據証明)做為取得成本

所以在本例來看 只要換約時候的單據保存完整 成本可以用907.8萬 而非790萬做認定

然後記得要去跟稅局檢舉說投資客有財產交易所得100萬 讓他要老實繳稅

Franklin09 wrote:
不會幫投資客賺的部...(恕刪)


原來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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