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abutter wrote:我的情形會與開版大相同, 我也想知道是否...(恕刪)
親戚有人退休後在炒房,實價登錄後,只遇過國稅局利用實價登錄的價格要她補奢侈稅,她都還是用評定現值來計算所得稅,沒聽她說過樓上說的問題
另外我姐這幾年為孩子孟母三遷,所得稅也是都用評定現值計算
其實想想房地為甚麼要合一報稅的意義就知道,國稅局不會找這麻煩,因為舊制是房地分開的,土地的部分要繳土增稅,這塊是分離課稅,是不列入所得稅計算的,而地上物的房子才有所得稅計算的問題,當你賣房時,總價怎麼區分房子和土地?甚至房子都還有折舊問題,價格更是難估,就是因為存在模糊區域,導致政府無法直接利用實價登錄的價格來課稅,才需要再提出房地合一稅來解決這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