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 父子土地過戶如何辦理最節稅??


dqqqqqqqqq wrote:
這樣就有交昜了,要...(恕刪)

先算算土地增值稅要多少錢?利用土地去貸款來繳,或都用自己房子貸款來繳.
土地增值稅早晚都要繳.
例子:如甲百年後,有你的繼母A.子女你(B).姊妹2人(C.D)

第 1144 條(應繼分)
配偶(A)有相互繼承遺產之權,其應繼分,依左列各款定之:
一、與第1138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即直系血親卑親屬:就是你B和其你的姊妹C.D)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與他繼承人平均。
==應繼分:每人(A. B.C.D)都有1/4

第 1223 條(特留分之決定)
繼承人之特留分,依左列各款之規定: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之特留分(B.C.D),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
三、配偶(A)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

==所以每個人(A. B.C.D)至少都有應繼財產的1/8特留分
當然每個人(A. B.C.D)於甲百年後可拋棄繼承(不可於甲百年前事先拋棄)
甲如有多筆房產,如何分配就是A. B.C.D自行討論,或甲先在遺囑中分配好(但每人除拋棄繼承外,不可違反特留分)

這是最基本的想法,供參考,其他請高手補充(當然更細的還有1030-1條剩餘財產分配等規定),要更詳細請教律師,會有更細的回覆
有誤也請高手指教更正
總而言之就是你跟你爸套好要全拿...就不用多解釋了


1.現在就過戶,該繳的錢繳一繳,這樣才會是你的 (但稅金會扣掉一大部分)

至於樓上說甚麼賣地的依樓主邏輯要好守著應該就是不會賣地,是吧??


2.跟其他持份者談,父親先立好遺囑(當然內容是對你有利),徵得全部人同意(但也不會全部你的)
分一些給你姊妹,不要為了爭產老死不相往來...


老一輩明理的就全部平分,長孫多一份,這是比較常見做法...

全拿有點太貪心



過來人留
表面上看起來 應該是留到遺產最划算
(留到遺產的話,以後你名下出售土地 就沒有房地合一稅了
現在贈與給你 或賣給你 或賣給自己成立的公司 以後賣掉都會有房地合一稅
雖然短期內你可能不會賣,但是難保三五十年後你會不會賣掉
到時候房地合一稅,可能是好幾千萬甚至上億的)

另外,這土地市價應該有好幾億,您在這邊說沒錢,應該會被有些沒房子的人砲轟

zady2 wrote:
不過繼承的話 因為我還有姊妹 我老爸也再婚(但沒有再生任何其他子女)
我是唯一兒子 老人家希望祖地只傳給兒子(華人的傳統了)
擔心如果過世後 再婚的妻子或是我的姊妹會爭取遺產 甚至打官司
聽說即使立了遺囑 也無法不讓他人爭產.....
所以會希望在生前就把財產先處理好
(恕刪)


奉勸樓主一句 , 稅法就訂在那裡 , 國稅局這幾年查稅的功力不用去跟他爭

任何"節稅方法" 只須要求樓主交代資金流向, 你無法說服國稅局,就是依法課稅

樓主這問題最簡單的方法就是準後好10%遺贈稅金 , 然後重點是

請讓你家人"姊妹與繼母簽屬同意拋棄繼承"

人的問題解決 , 錢的問題就解決了

ALLTIONI wrote:
總而言之就是你跟你...(恕刪)


目前看過大概數十個這種案例啦
身後拿90%都是會吵架的
我家族常常在分這種錢 分的人數太多 都是幾十萬的小錢 大多數的姑姑都會自願放棄繼承 但這算是特例了
你一次能分上百以上都是家族革命 (尤其鄉下人收入少 幾百萬算很多)

有種就乖乖地生前把他過完 該繳的繳一繳
不然就是身後家族大PK了
不要指望你可以繼承上億元資產 家族其他都不會說話
身前拿也是會說話 只是沒皮條而已
我還沒看過繼承破千萬 家族沒吵架的案例過

我大部分繼承很多的朋友 大多數的父母在10多歲就開始有計畫性轉移了(都市人+高知識)

像你們這種鄉下做法看太多了(完全無視法治跟稅制)
常見最後就是會找一些有的沒有的代書 到時候東西又被騙走

什麼年代還在男生全拿 均分長孫多算一份 現在常見公平且不會家族互不往來的分法

zady2 wrote:
小弟是一般上班族 ...(恕刪)


等繼承 + 1
先撇開版主家庭的問題,單純就“如何把有價值的土地移轉給下一代某一個人”這個方向來討論,建議幾個步驟:
確認土地價值>創造負債>準備資金>解決遺產分配>繳交遺產稅>取得土地

1.確認土地價值
版主提到土地有1,000坪,換算後大約是3,300平方公尺,公告地價為5萬/平方公尺,所以可以大概算出公告地價總值大約為1.65億元....,公告地價能夠到這個水準,表示這塊土地應該是在市區大馬路邊,田僑仔啊!
不過有一點很重要,討論串裡面並沒有提到的,(公告地價)是用來課徵地價稅的,但交易/贈與及遺產稅是依照(公告現值),公告地價跟公告現值天差地遠啊!!
因為版主的重點在於土地移轉,所以應該先確認土地的(公告現值),請上內政部地政司網站查詢:https://www.land.moi.gov.tw/chhtml/landvalue.asp?cid=100

2.創造負債
版主父親的這塊土地未來在繼承時必然會產生遺產稅的問題,不過透過創造負債的方式或可以稍微降低遺產稅的損失。建議以土地作價向銀行申請融資,目前利率不高,只要能找到2.5%以上的投資工具就能大概負擔貸款的利息損失。
這塊土地因為有了貸款,繼承時可以將貸款金額扣除後的結餘金額才會列入遺產稅,至於可以貸多少?基本上跟公告現值差異不大,這部分請找專業代書幫忙,建議盡可能拉長還款年限,如果初期可以還利不還本更好。

3.準備資金
版主父親把土地拿去貸款了,拿到這筆錢就是未來準備幫土地“贖身”的錢,現金的移轉比土地移轉間單的多了吧?不管是用每年220萬的免稅贈與或其他管道,都能很容易的移轉到版主手上。

重點在於,這筆錢除了移轉,還要拿來繳貸款!!

比較建議的做法是,在這筆融資出來的錢裡面:
3.1 保留部分現金,由父親保管,作為前幾年繳貸款的費用,建議保留個三五年的額度,定存就好。
3.2 以父親為要被保險人,姊妹為受益人(不知道版主有幾個姊妹,反正一人買一張),這筆錢是用來為版主贖身的,讓姊妹也能拿到錢,不至於來爭遺產,所以金額要考量版主及父親的誠意了。
3.3 最大的一筆錢,以父親為要保險人,版主為被保險人及受益人,分別向三家保險公司(不可以跟姊妹的那家保險公司重複,一定要分開)買美元計價增額型的短年期壽險,好處是可以利用增額壽險來作為後期繳交貸款的資金來源。

4.解決遺產分配
百年後有遺產時,版主告知姊妹父親留了一筆錢給他們(保險金),土地因為有貸款,還有遺產稅的問題,就由版主來想辦法解決....確認完成後建議可以公證以避免後續糾紛。

5.繳交遺產稅
將版主手上的三張保單其中一張拿去申請保險金,用來繳交遺產稅,取得土地所有權。

6.取得土地
取得土地所有權後,同時也繼承了未繳交完畢的貸款,分兩年各申請一張保險金,快速地還清貸款,真正取得土地。


因為我在惹人厭的相關產業(但不是業務),所以步驟3會採用這種做法,版主大可利用更高報酬率更穩健的方式來管理融資出來的這筆錢。但要提醒的是,資產轉移最容易發生問題的也就是步驟3以後的階段,因為滿手現金不太容易守住,反而最後父子反目成仇的大有人在,切記切記!!

peterhut wrote:
要考慮的問題:
(1)每年依公告地價贈與220萬的持份,但仍要繳不少的增值稅。
(2)日後辦理繼承無增值稅問題,但公告地價每年會調漲,
最終繼承時公告地價也許等於現在的市價,加上贈遺稅(贈與或遺產同樣)就要調漲了。
日後要付的金額可能也不少。
繳增值稅或是日後贈遺稅划算?除了要看你目前有無現金可辦理外,其實很難講哪個好,
要仔細盤算看看土地日後公告地價可能漲幅等,或是政府有何開發變更計畫會促成大漲,
若是住宅用地,那每年地價稅金也是很可觀的。
農地是老一輩的人最喜歡的,買了會增值不用繳稅,且過戶無增值稅也無贈遺稅問題,
但現在農地限蓋農舍後大概也增值不了,只能看有無都市計畫變更成住地(這是天上掉下來的),
大概要財團才有辦法預估或是買了養著不管它。
怕日後繼承問題,只要先做好遺囑並花幾仟元到法院公證,日後只會是遺囑上繼承人的,
過戶時不須其他法定繼承人同意蓋章,現在遺囑可用電腦打後簽名不用字字親筆寫已好很多。



特留分。

有聽過嗎?

在那邊亂教一通。


zady2 wrote:
感謝peterhut大以及各位大大的回應與建議
以目前法規看來(暫不考慮遺產稅率的可能調整)
用遺產的方式最省稅
不過@peterhut大
到法院公證的遺囑 好像也只能指定繼承2/3的遺產
即使遺囑中明確說只把所有財產給某一人
其他合法繼承人好像還是可以爭取剩下的1/3財產
有大大能分享這方面的意見嗎?
感謝大家~



所以就是你想全拿,又不想乖乖繳稅給政府?

有方法也不想教你。

民法已修改,有一些細節是鍵盤嘴砲部隊也無法幫你出主意的。


我會在這裡等你的姊妹上來問:

爸爸財產全給兒子,女兒要怎麼爭取權益?


想吃大餅,也要嘴巴夠大,連稅都不想繳了,你吃得下這塊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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