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針對樓主的問題大概回覆一下
1.遺產稅的免稅額1200萬,還有喪葬費、配偶扣除額、子女扣除額.....
房地產是用公告現值計算,不是市價
所以以清單來說應該是課不到遺產稅
2.配偶和子女的應繼分是一樣的
3.代書辦理繼承登記的費用大約是2萬多(視辦理情況而定)
沒有某位網友說的一萬元那麼離譜,除非只辦申報,不辦過戶

4.你們三兄弟可以和後母商量討論
如果她能願意用一筆金額(比繼承持分少)解決
那就沒有應繼分的問題,直接用遺產分割協議書的方式辦理
如果她不願意,就照法規辦理(1/4繼承持分),辦完後劃清界線
不論這位後母的為人和評價如何
法律所規定的保障是無法避免的
假設你們讓她覺得權益受損
她堅持不蓋章
你們也一樣無法繼承
遺產卡住都無法動彈
這樣並不是解決問題的好方法
ps.曾任代書路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