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朋友~ wrote:
我簡單的問好了因為問...(恕刪)


如果被繼承人沒有遺囑,且全數繼承人已經協調好照法律規定走,那就花五千元找個專業代書幫你處理,主要包含國稅局遺產稅申報、遺產分割協議書、法院遺產清冊公示(限定繼承)聲請這三項,就這樣簡單解決

shitses wrote:
正確來說
全部扣完後
媽媽拿50%,你50%
兩個妹妹不用分
他們要告就去告吧


當銀行的錢被凍結後, 沒你妹妹的證件根本無法拿出來,
有些銀行保險公司碰到遺產時, 就照法律規定, 該平分時, 就會平分匯到各繼承人帳戶

shitses wrote:
正確來說全部扣完後...(恕刪)
就算告贏了,妹妹們也拿到應有的,兄弟姊妹的情份就死了!自己雙手拼出來的財產才是真的!
shitses wrote:
正確來說全部扣完後...(恕刪)正確來說
全部扣完後
媽媽拿50%,你50%
兩個妹妹不用分
他們要告就去告吧


如上2樓,
要兩個妹妹拋棄繼承才行,

Lien201507 wrote:
就算告贏了,妹妹們...(恕刪)


在台灣, 大部分是男的分掉了,
女的多很認命, 不會去分, 也不會告

可是樓主說要按照法律, 就是女的也有一份

~男朋友~ wrote:
遺產應該不大我猜的啦
因為存摺被我妹扣著還沒讓我看到
我只有去國稅局調資料
資料上只看到一棟房子跟股票


我覺得....準備吵架吧....

知道在a銀行有存摺,就看到再分配...
沒看到,那就不用講....

有的老人家,不會做投資
錢就放銀行...
房子有了,子女也大了,何必花腦筋做投資
股票也應該是早年買的,小小玩一下...

所以,如果你爸,不是太會亂花的...
銀行戶頭應該有個百來萬左右...
因為...退休金大概就能領到百萬...
如果沒退休,那還有勞保死亡給付
如果子女有在給孝親費,這就難算了

你對你老爸大約有多少存款,沒有概念???

看到存摺時,看最後的提領日期.....
均分1515151515151515

abcpanadol wrote:
假設夫妻財產全部為婚後財產,
原則上是先分配再繼承,
當夫妻其中一方,身故後所留的財產,生存的一方可先行使「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剩下的才視為遺產,再由繼承人分配。
就是說夫妻財產共有, 夫妻全部財產各擁有一半, 所以一方死亡, 夫妻全部財產有一半為另一方所有,
狀況0:
你媽不行使「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
所以你爸的財產, 全部為遺產, 由4人平分, 各分1/4
狀況1:
你媽沒財產, 你媽行使「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可先分走你爸的財產的1/2,
你爸財產剩1/2為遺產,
你爸遺產, 你媽也可以分,
所以:
你媽: 1/2+ 1/4*1/2=5/8
你: 1/4*1/2=1/8
姊妹1: 1/4*1/2=1/8
姊妹2: 1/4*1/2=1/8
狀況2:
若你媽有財產比你爸多, 那麼你媽無法行使「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因為沒差額, 就是說你媽原本就持有夫妻共有財產超過1半),
你爸的財產全部為遺產,
若你爸的財產比你媽多, 你爸的財產, 你媽可以先拿走差額的1/2, 就是 1/2* (你爸的財產-你媽有財產),剩下的為你爸遺產
遺產由你家4人平分


這位大大寫的是"依法"來說最正確的分配方式;不過這邊沒提到債務問題,如果牽涉到債務還有拋棄繼承那些問題;就要即早辦理限定繼承(這是有申請期限限制的);雖然現在民法是法定限定繼承,不過還是把手續完備會比較沒有爭議。樓主還是找個律師問問比較快。縣市政府還有公所很多都設有調解委員會及免費法律顧問,花點時間問問或者找法扶也很快。
Find the way you want, Do the thing you can

cucubird wrote:
你對你老爸大約有多少存款,沒有概念???
看到存摺時,看最後的提領日期.....


辦家人遺產時, 有金融機構建議我直接把錢領完, 不要去搞手續麻煩的繼承手續

另外, 辦遺產申報要有存褶資料, 可以要求她把存褶交出來, 或是列印過世時存款餘額資料
如果遺產是房地產
地政局=繼承登記=過戶申辦流程及應備文件
http://goo.gl/nJRLdq:
--文件需用地政局指定書填寫(該局網站下載)
(1)登記申請書
(2)登記清冊
(3)載有被繼承人死亡記事之戶籍謄本
(4)繼承系統表(需全體繼承人簽署)
(5)需全體繼承人現在的戶籍謄本

(6)土地所有權狀、建物所有權狀
(7)遺產稅繳清或免稅證明書
(8)稅捐稽徵處查註不動產無欠繳稅費證明
(9)申辦人身分證件
..申請人身分證正本、印鑑章及印鑑證明
..代理人身分證正本、印章及委託書
(10)辦理遺產協議分割繼承者加附必備文件
..印花稅繳納證明書
..遺產分割協議書(需全體繼承人簽署)
..全體繼承人之印鑑證明
..法院准予備查之繼承權拋棄文件正本、影本

房地產,如果子女們爭議訴訟不斷,無法過戶.
全體繼承人等15年後,大家均分現金

地政局:遺產未辦理繼承登記的 QnA
https://goo.gl/tv51a2
1=列冊管理:
自繼承開始之日起逾1年未辦理繼承登記者,
該管區地政機關查明後公告繼承人於3個月內
聲請登記,逾期未聲請由地政機關(列冊管理).
2=國有財產局標售:
前項列冊管理期間為15年,
逾期仍未聲請繼承登記者,
移請國有財產局公開標售.
3.國有財產局標售所得價款之處理方式為何?
國庫設立專戶儲存,
繼承人得依其(法定應繼分)領取。
逾10年無繼承人申請提領該價款者歸屬國庫
關閉廣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