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朋友~ wrote:
我簡單的問好了因為問...(恕刪)
如果被繼承人沒有遺囑,且全數繼承人已經協調好照法律規定走,那就花五千元找個專業代書幫你處理,主要包含國稅局遺產稅申報、遺產分割協議書、法院遺產清冊公示(限定繼承)聲請這三項,就這樣簡單解決
abcpanadol wrote:
假設夫妻財產全部為婚後財產,
原則上是先分配再繼承,
當夫妻其中一方,身故後所留的財產,生存的一方可先行使「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剩下的才視為遺產,再由繼承人分配。
就是說夫妻財產共有, 夫妻全部財產各擁有一半, 所以一方死亡, 夫妻全部財產有一半為另一方所有,
狀況0:
你媽不行使「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
所以你爸的財產, 全部為遺產, 由4人平分, 各分1/4
狀況1:
你媽沒財產, 你媽行使「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可先分走你爸的財產的1/2,
你爸財產剩1/2為遺產,
你爸遺產, 你媽也可以分,
所以:
你媽: 1/2+ 1/4*1/2=5/8
你: 1/4*1/2=1/8
姊妹1: 1/4*1/2=1/8
姊妹2: 1/4*1/2=1/8
狀況2:
若你媽有財產比你爸多, 那麼你媽無法行使「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因為沒差額, 就是說你媽原本就持有夫妻共有財產超過1半),
你爸的財產全部為遺產,
若你爸的財產比你媽多, 你爸的財產, 你媽可以先拿走差額的1/2, 就是 1/2* (你爸的財產-你媽有財產),剩下的為你爸遺產
遺產由你家4人平分




;不過這邊沒提到債務問題,如果牽涉到債務還有拋棄繼承那些問題;就要即早辦理限定繼承(這是有申請期限限制的);雖然現在民法是法定限定繼承,不過還是把手續完備會比較沒有爭議。樓主還是找個律師問問比較快。縣市政府還有公所很多都設有調解委員會及免費法律顧問,花點時間問問或者找法扶也很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