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實驗)住者有其屋政策是否可行?

如何不公平,地是國家的,房子也是國家的,幾百萬的房租不夠付蓋一間房屋的錢?說白了,這樣只是政府先出錢幫你蓋房,只要繳滿蓋的錢,以後就可以免費住,有點類似繳房貸的意思。現在有一些地上權的住宅也是類似的概念~


東don wrote:
社會住宅不就是為了解決住的問題嗎?
變成了繳了多少錢後就不用繳然後還可以住到老死?聽就覺得不公平阿....這樣抽到的人就能一直住,滿額後還免費住....會不會想太多?
社會住宅是讓你沒房子的人過度用的,讓你在這期間規劃財務,去別得地方買或租房。
倒不如說住的期間年收入提高到一個門檻,1年內就必須搬離社會住宅,讓真的有需要的入住,而不是霸佔著不走....
說明白

擋人財路的政策

就是會被抹黑 抹紅 抹藍 抹綠

老百姓重要(稅捐)

財團更重要(獻金)

通常

換了位置

都會換了腦袋


jamesz wrote:
以政府社會住宅為例...(恕刪)

13:00 該上班啦~

不要再幻想了~不要再幻想了~不要再幻想了~

jamesz wrote:
如何不公平,地是國...(恕刪)


當然不公平,都說是國家的東西了,你還佔著不走,房租跟房貸是兩回事,一個繳再多你還是必需換人住,一個繳完是你的。

社會住宅是讓人人有機會,而不是逮到機會就賴著不走,懂我意思嗎?

那這樣何需買房,全台房子打掉全部變社會住宅,大家都滿額後都免費住不是更棒?全台均一價300萬....
換個說法好了,如果政府用政府的地,蓋了住宅,買的人繳完房貸可以住70年,70年後要歸還政府,這樣你就能接受?

目前政府釋出一些70年的地上權讓建商蓋,建商賣給你只能住70年,這跟我說的方式並沒有多大的差別。

還是你覺得民眾就是要被建商賺一筆才叫合理?政府釋出地上權抽了一次租金,建商搶標來蓋房子賣給民眾再抽一次利潤,這樣就符合你認為的公平?

東don wrote:
當然不公平,都說是國家的東西了,你還佔著不走,房租跟房貸是兩回事,一個繳再多你還是必需換人住,一個繳完是你的。
社會住宅是讓人人有機會,而不是逮到機會就賴著不走,懂我意思嗎?
那這樣何需買房,全台房子打掉全部變社會住宅,大家都滿額後都免費住不是更棒?全台均一價300萬....
個人覺得把福利放給能製造人口紅利的年輕人可行
超過四十還不能在先前給福利的時候累積實力,走到市場
沒法生產人口紅利就該把福利放掉給下一批年輕人~

所以要有年齡限制該搬就得搬走,
這樣屬於有生產人口紅利的社宅福利,才不會蓋再多都不夠用

什麼幾十年的,不用想.憑什麼是你在那個區域跟位置賴著不走?
jamesz wrote:
目前政府釋出一些70年的地上權讓建商蓋,建商賣給你只能住70年,這跟我說的方式並沒有多大的差別。


這個更是大問題。現在每件都跟住戶有不同的訴訟問題。古歌一下就好幾件案列和報導。

等到70年一到,會爆出更大的問題。有人一定會哭訴,我花了千萬,住了70年的房子卻要繳回去??叫一個老人到哪去住??

沒錢買就租房子就好。

不然就買遠一點的房子嘛。40公里都可以買到深坑,石碇,汐止,基隆,萬里的便宜房子。400萬都找得到。只是每天要開遠一點車程,進台北市常常塞車而已。

不要老是想要用400萬買到精華的台北市中心新房子。想太多。這是自由民生經濟不太可能發生的事。

連共產國家都不可能,因為在共產國家要有特權的人才能分配住到精華區,一樣是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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