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權問題,不知是否為既成道路,可否拿來私用


同洵 wrote:
在台南歸仁區買間房...(恕刪)


我覺得你應該先去申請鑑界 看到底你繳稅的範圍在哪裡
另外這個馬路圍起來 好像也不妨礙其他人家進出 所以我覺得有討論的空間
有樣學樣, 先買一個貨櫃來界內放著.
可能就會有人主動來找你談了.
當初鑑界是誰來鑑定的?如果是政府地政機關的,那麼不就是認定那塊地是你的了?
大致上是可以


既成道路的認定現在很嚴格的

看地圖,你那塊擋起來,還是有其他的路可以通,所以如果該既成道路如果不是已經存在近一世紀,打官司有機會拿回來.



同洵 wrote:
不確定是否超過20年,但是既成道路不是說要一定通行之必要,才能設為既成道路嗎?...(恕刪)


現在法院的認定很嚴格

只單憑已經在那20年甚至50年,也不足以認定為既成道路.
當初去公所申請鑑界的,結果有包含路地。

路地這部分也有繳到稅
這附近的鄰居也都把原本路地(有鋪柏油的路)部分封起來,因為把那幾塊買起來了。
這樣我也應該照著鄰居做,把真正的路地拿來使用!
cinnamon coffee wrote:
當初鑑界是誰來鑑定的...(恕刪)
同洵 wrote:
在台南歸仁區買間房...(恕刪)

因為貨櫃擋在那邊~貨櫃前面那段路變成停車場~
看起來只要把貨櫃處理掉(檢舉)
路變大~就好處理了~
如果確定有政府規劃的道路存在
也緊鄰現行道路的話
建議您去打官司去把自己的土地拿回來吧(發存證信函>鑑界>上法院)

本人有這樣的經驗過
(被佔用超過20年,僅要求佔用人無償返還)
透過法院的認證拿回來
其他人是不敢多嘴的
我很好奇一件事,就是真的鑑界完的裡面,只要是界裡面都可以使用嗎?
㊣豬的頭 wrote:
如果確定有政府規劃的...(恕刪)
把屬於你的土地用鐵皮圍起來,然後請發財車那幾部車不要停那哩,留作通路讓人走.

這麼做了以後,如果沒有人抗議,就讓它成為即定的事實,過一陣子後再蓋水泥花台等設施,一步一步取回你的使用權.

如果有人抗議,看要拆除還是訴訟,就看附近鄰居是否夠大條.只要不阻礙救災通行,上法院不一定會輸;但鄰居如果來黑的,就算法律贏你也不一定可以平安住下去.自己看著辦.
貨櫃屋是政府規劃的路(政府的定地)本來就該要移走了,盡然拿來私用

前面的停車場(停三台車的地方)是私人的,他們有去鑑界,我們也是關係人。
Michael1974 wrote:
因為貨櫃擋在那邊~貨...(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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