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樓是共有但供公眾使用因此騎樓的使用權是"全體國人"換句話說,騎樓本來就不能停車,趁機把停車亂象解決也是好事不過當然,店家作生意要在自己的室內,不能把騎樓佔為己用,包含廣告招牌、陳列展示架都不可以這不需要管委會同意,只要店家佔用騎樓,直接檢舉路霸即可
abs549977 wrote:再怎麼說是人家門口!(恕刪) 在台灣, 停車就是大爺只要不違規, 不會被取締, 即便停在人家門口車主停的是理直氣壯真心建議政府應該修法規定停車正向表列, 只要不是停車格, 一律不能停車, 而且停車格一律累進收費想停就先向政府申請, 劃好停車格才能停不然以後連高架道路上也會有人去停, 反正沒劃紅線停車已成社會問題政府漠視不敢去面對問題, 擔心引起民怨, 影響選票反正人民自己去衝突, 誰被打死, 跟政府無關
樓主所說的騎樓是屬於公共所有算是答對一半我國99%的登記都是騎樓地屬於一樓店面所有.依實際占有面積登載於建物所有權狀上但是一樓店面所有權並沒有佔滿所有騎樓的面積例如要進入大樓門口那塊騎樓地.當然屬於全體住戶共有如果單純是一樓住戶前的那塊騎樓.幾乎都是一樓所有權無誤.建物權狀上面可以看到根據目前的法規.騎樓所有權人具有管理權.在使用不違法的情況下.他可以限制要不要讓你停車
utopia312 wrote:所以插播問一下:全台(恕刪) 法條寫的很清楚,不過看來也是個漏洞(三) 騎樓地未經本府交通局設置禁停標誌(線)者,於不妨礙行人通行之情形下,得沿騎樓地外緣橫向停放於騎樓地,並以一排為限。
先了解您騎樓所涵蓋的部分,您的權狀有陽台,不代表整棟大樓看得到的陽台您都可以用。您要去樓上的陽台玩耍,可能人家不會同意。您的騎樓也有可能只包含大樓出入的正前方,不包含店面前面。千萬不要看到有騎樓就認為只要看到騎樓就是共有。目前還沒見到哪個建商把店面的騎樓畫分到公共設施的,因為價差很大,除非政府法令改成所有騎樓都是大樓共有,先了解清楚再決定如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