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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住越久越不值錢
但是通常土地會越來越值錢
所以住到後面房子壞不壞已經無所謂了
因為土地的價值已經相當高了
不然你以為一些建商去收購老屋改建一坪換一坪難道是人傻錢多?
另外就是沒人規定一定要繳到完或是在那邊住一輩子
大多數人的人生都會拐彎
所以就會換屋
這時候就會換地方住了
繳租金是在幫房東繳房貸
等到要換屋
沒有太多的選擇
而貸款買房的話
房子的賣價減去你的貸款
就是你買下一間房的籌碼
最後一一個就是通貨膨脹的問題
我假設四十年前你借了一千萬去買房
不要說四十年後
光是十年後
你認為這個一千萬的購買力會不會一樣
更何況是四十年後
但是你欠的那個債還是那個一千萬加上利息
另一方面
通常房價早就在這四十年間被推升到不只一千萬了
而且有賺錢最好大家都很爽
沒賺錢+人有旦夕禍福
大家都拋棄繼承就好
在這樣的背景之下
只有地上權的房子
除非商業用途
不然都賣的不是很好
我住家附近就有兩個建案
一個是地上權五十年
賣得很差最後就是弄成酒店式公寓
另一個大豪宅價格上億
慢慢的有看到有人搬進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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