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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不應該打房,而是應該多蓋四坪公宅

最後開始變成貧民區?
最後發展都是這樣,然後又是一個藏汙納垢整天打架鬧事的地區
ruruing168 wrote:
房價不要打,市場供需...(恕刪)
wessley
九龍城寨....
yuchingyuching wrote:
室內5-6坪,和衛浴⋯
這就是外面單人套房了⋯

如果可以是很推薦的⋯
主要是租金跟地點交通問題⋯



室內6坪+乾濕分離衛浴+獨立陽台⋯⋯⋯

這差不多是我家小黑住的房間.

有很多錢自然會去買房,有錢自然會去住公宅,


你以為社宅多便宜 ??

真正沒錢的還住不起耶

法規名稱: 基本居住水準
公發布日: 民國 101 年 12 月 28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7 年 08 月 13 日
發文字號: 台內營字第1070812318號 令
法規體系: 國土管理
立法理由:
基本居住水準第一點修正總說明及對照表.pdf
法規功能按鈕區
一、本水準依住宅法第四十條規定訂定之。

二、住宅之基本居住水準,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居住面積達家戶人口平均每人最小居住樓地板面積之和。
(二)具備住宅重要設施設備項目及數量。

三、第二點第一款所定家戶人口平均每人最小居住樓地板面積,依下表規
  定計算之:

家戶人口 平均每人最小居住樓地板面積
一人 十三點零七平方公尺
二人 八點七一平方公尺
三人 七點二六平方公尺
四人 七點五三平方公尺
五人 七點三八平方公尺
六人以上 六點八八平方公尺
hermas
這面積很適合當作實價課稅的免稅額。超過的面積實價課稅
ruruing168 wrote:
盡量4坪大就能一房一廳一衛。
足以讓一戶2人居住

四坪一房一廳一衛? 受限於目前科技,人類暫時還沒有辦法生出子空間來
ruruing168 wrote:
房價不要打,市場供需...(恕刪)


真可愛如果四坪公宅多蓋了你以為你的房不會被打到阿? 笑死了...lol 連以色列戰爭都能影響台灣股市了你以為這種公宅多蓋一點就不用打房又能降房價(簡單的雙贏)? 哈 難怪一堆人沒錢買房! 腦袋這麼聰明也是不意外的結果.
妳當政府錢從哪來?
他們花了大把的錢選上市議員、立委......是為了什麼?

打房,說了那麼多年,愈說愈高,你以為是為了什麼?
直接入住土城監所?
口憐啊 看到魯魯一直發這種幻想文
什麼郊區三芝
偏鄉不需要公宅,本身就一堆便宜沒人住的房在低價求租求售了

政府該照顧的不是窮人
而是努力工作的人
台北市社宅要讓台北市上班的北漂族方便住

郊區通勤?
新鮮的肝當然要花時間多上班
你叫人家每天單程2小時公車轉捷運,來回4小時
公車捷運對市府來說是補貼給市民,賠錢的福利
你有時間應該要多上班多產出,讓企業賺錢多繳稅,最好能漲股票
而不是叫人家花時間搭沒有用的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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