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價漲會讓只有一間房子的換屋族財產增值的迷思

ejan1969 wrote:
我一開始就想以公司的方式來經營,所以hire了一個人來管理(兼職的),便宜的高雄市套房+還不錯的租金跟出租率+自己不用跑腿,幾年下來淨收益大約有4~5%,算是有符合期望。


您的做法很好哇,進可攻退可守,算保守投資啦

至少不是那種買貴賣不出去只好出租的那種

我那個搞法拍屋的朋友是低買合理賣,他的獲利空間我是覺得憑本事,畢竟法拍屋沒人標也不行
不過我不太喜歡專搞法拍的工作就是了,哈哈哈


ejan1969 wrote:
然後買一間店面,總價跟我賣屋價差不多,不過要貸款,等於是把錢再從房子弄出來(噓...不要跟樓主說),然後危機入(股)市,這是我首度投機之舉,不值得效法,只是一個投資想法的實踐而已。


我覺得您可能誤會樓主的意思了

樓主是指自住的房子拿來當投機和投資

您投資店面是正確的做法,台灣的消費型態很適合店頭生意,店面本來就是投資的一環,不能算是炒房

生意好,能夠賺大錢,生意不好時,有自己的店面,至少可以圖一口飯吃,店面租人才是真正養啞吧兒子


您的想法很健康啊,犯不著要和樓主所寫的投機炒房的相提併論

每個人都有適合的賺錢的行業,我想大大的年紀和我也差不多,我比較相信命中註定

以我自己來說好了,我的命中的財運只在正財,沒有偏財,因此我不適合賭運的獲利,這也很好,讓我早早斷了投機獲利的想法,也算老天爺仁慈啦
(14%的儲蓄保險不算投資,當初只想保險兼儲蓄罷了)

我看過有些人的偏財運很好,可是偏財運好的人幾乎敵不過"貪",而招致失敗



samcentaur wrote:
我看你是很想加入你所...(恕刪)


抱歉,我完全不想加入這種吸取社會資源養分又不創造社會價值的『寄生蟲』結構,這是我最不恥的結構,就算真的致富了,我也會良心不安!
不好意思,我沒辦法這麼黑心!

Sunnision wrote:
房貸結清者的狀況會有...(恕刪)


說了半天
就這點結論?

我還以為什麼大道理呢!

Sunnision wrote:
抱歉,我完全不想加入...(恕刪)


你不是說這幾年買房的都是共犯結構嗎?你不是也在看房?

Sunnision wrote:
我講的東西真的是跟投資房地產有關嗎? 所以硬要說我有灌輸投資的想法得話,頂多就是鼓吹大家若要投資不要投資自己住的房子,至少投資能夠創造大量就業的產業,而不是一同加入這個讓台灣競爭力越來越衰退的共犯結構!請問投資概念只能落實在房地產上面嗎? 況且我倡議的就是您幫我重申的『買房地產不應該用投資的角度』!

...(恕刪)


那你買自住的房子要買地點很不方便,格局很爛的喔!不然你選地點好格局也好的就會有機會增值,那也算投資的一種. 真搞笑.

dgg wrote:
說了半天就這點結論?...(恕刪)


結論當然不是這個,你覺得這是結論嗎? 如果真的是這樣覺得,還是回頭看看再說吧!



samcentaur wrote:
你不是說這幾年買房的...(恕刪)


炒房共犯結構都不懂嗎? 買房的很多只是價格接受者,並不是炒作者唷! 原來連這個都要講得這麼坦白呀!


samcentaur wrote:
那你買自住的房子要買...(恕刪)


所以你的看法就是下面的觀點嗎?
自住選方便又住得舒服的物件=投資?

所以在精華區大部分都沒有久住的自住客?????
Sunnision wrote:
炒房共犯結構都不懂嗎? 買房的很多只是價格接受者,並不是炒作者唷! 原來連這個都要講得這麼坦白呀!

所以你的看法就是下面的觀點嗎?
自住選方便又住得舒服的物件=投資?

所以在精華區大部分都沒有久住的自住客?????

...(恕刪)


所以現在買房的你都視為共犯結構的一員,好偏激的想法,別人買房我們就祝福人家,自己買不起就好好努力.

買好的物件本身就是一種投資,難道不能自住長期投資20年以上嗎?

你應該好好檢視本身的問題而不是去找一些文章來自我安慰.
samcentaur wrote:
所以現在買房的你都視...(恕刪)


請問你是看不懂國字還是怎樣? 我講的是炒作房價者耶,對啦,就是我說的那一群唷! 講到那一群,你硬要凹說我講的是全體買房者,這技巧太拙劣了唷!

另外問一點,請問我討厭、不屑、歧視那一群炒房共犯結構有干擾到你嗎?
還是我講到的炒房共犯結構之一的就是你?
如果是這樣,你應該好好檢視本身在現在賣不掉的問題而不是上來講些五四三自我安慰唷! 畢竟,現在不買房的人不會比現在賣不出房的炒房共犯結構痛苦唷!

Sunnision wrote:
另外問一點,請問我討厭、不屑、歧視那一群炒房共犯結構有干擾到你嗎?
還是我講到的炒房共犯結構之一的就是你?
如果是這樣,你應該好好檢視本身在現在賣不掉的問題而不是上來講些五四三自我安慰唷! 畢竟,現在不買房的人不會比現在賣不出房的炒房共犯結構痛苦唷!...(恕刪)


講到你的痛處了喔!看你的發言就知現在是你比較痛吧!

你認同下面的問題嗎?
買好的物件本身就是一種投資,難道不能自住長期投資20年以上嗎?


Sunnision wrote:
何必呢? 現在講的是...(恕刪)


你的理論變成有一房的最不好,漲沒賺跌有份,那為何沒房的又前仆後繼的往裡跳呢?

套用網友講的話,看了你的發言感觸很深.
人窮並不可恥
但是騙自己就很悲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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