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收購老百姓土地房子有公平性嗎?公告地價徵收合理嗎?

g83mi wrote:
房仲的開價隨便你(屋主)開的,沒成交就沒行情,上上樓的樓主,舉這些例說服力太低。
你家的地存粹是因為都市發展而帶動增值,存粹是政府用我們納稅人的錢開一條文心路經過你家土地前,
讓你賺到變田僑仔,你花了甚麼成本來作土地改良?還是文心路是你家花錢鋪的?
說甚麼行情?如果沒有都市計劃,區段徵收這些開發手段,你家這地說不定還只能種種田而已。
不要騙內行人了,哪個人家的地遇到重劃還是區段徵收會反對的?
唯一不滿的,指有錢嫌賺不夠多而已吧?


文心路20多年前買的,靠的是白手起家的我爸

20多年前文心路早就開好很久了,也很熱鬧了

我們沒有祖產,不是田僑仔

謝謝~

g83mi wrote:
你家的地存粹是因為都市發展而帶動增值,存粹是政府用我們納稅人的錢開一條文心路經過你家土地前,
讓你賺到變田僑仔,你花了甚麼成本來作土地改良?還是文心路是你家花錢鋪的?


這個例子真是太好了.

假設A跟B各花100萬買一塊一樣大的土地,
然後政府花錢在土地旁蓋了文心路,
接著A把土地賣給C得了500萬(A大賺一筆當田僑仔)
政府卻規定B只能用200萬把土地賣給D,只准賺100萬.
您覺得公平嗎?(那個D就是政府)

一個人能不能當田僑仔跟一個人能不能中樂透,都是那個人的權益,政府都應該保障.不能因為你可能中獎,就跟你搶彩卷.

公共建設的財源要從徵稅得來,財源不足就加稅,不能用規定部分國民賤賣私人財產來降低公共建設的成本.
講白一點,如果政府只願意出200萬來得到地,就應該用市價500萬來買地,然後對A跟B都課徵300萬的稅.讓A跟B在同樣條件下都只從土地賺100萬,

所以用市價來徵收土地,才是符合公平正義的原則.
要用市價來收,那請把公告地價給廢除,繳地價稅的時候以市價來繳
就是這麼簡單

conanxu wrote:
一個人能不能當田僑仔跟一個人能不能中樂透,都是那個人的權益,政府都應該保障.不能因為你可能中獎,就跟你搶彩卷.....(恕刪)

+1,
我在另一個討論串,
有人說我,你不配合政府的徵收....真是自私.....@@,
政府保障犯罪被害人的人權,
政府保障犯罪人的人權,
然而,
要被政府低價徵收房子土地的人出來抗議,
政府卻認為....你們這些人...不配合建設....真是自私....要求這麼多補助,真貪心@@
如果有個人,買了一間房子,向銀行貸款房貸7成20年...銀行貸款時,有用市價去參考吧~
突然,隔了五年.....政府用公告地價及地上物補償標準(用民國8x年的建築物成本跟你算),
來強買房子.......如果要向銀行結清房貸的話,我想,如果只拿低價徵收金的話,
應該是房子沒了,還倒欠銀行一筆差額的債吧~
http://key88.net/article31905.html
上列有新聞,重點不就是...因為縣市政府沒錢,所以只能低價徵收!
至於有人提,繳地價稅的時候以市價來繳什麼辦?沒人交的起~
這不是問題吧,因為改用繳地價稅的時候以市價來繳,
地價稅的稅率當然要修正吧~總不能,交稅由台幣計算換成美金,
結果,交的金額數字不變吧~至少要換算一下匯率,
這樣,政府也沒有少收或多收稅金的問題,
而且,這樣一來,也可以反應價值越高=要交越多稅!




kaiend wrote:
要用市價來收,那請把公告地價給廢除,繳地價稅的時候以市價來繳
就是這麼簡單


這個說法,是對,也是不對.

要用市價徵稅,也要有依據,這個依據要在徵稅前公告,就成了公告現值或公告地價.

所以不是要把公告地價廢除.
而是公告地價的數字要讓人有共鳴,讓人覺得和行情差不多.(市價是瞬息萬變的,沒得準)
不要像現行的公告地價,完全沒公信力,大家都認知它跟行情差很多.

讓我想起反例~BOT.BOO案例
http://www.tcma.taipei.gov.tw/ct.asp?xItem=1723885&ctNode=41339&mp=105021
有些從原本屬住三容積率225只能蓋公共用途(市場.超市.圖書館.活動中心....),變為商三容積率560,且3樓以上可作住宅或商業使用!

要是一般市民的老舊房子也能類似如此獎勵改建.大幅增加容積率.該有多好!

相關資料請自行搜尋:建商搶「市場」BOT+BOO商機

conanxu wrote:
所以不是要把公告地價廢除.
而是公告地價的數字要讓人有共鳴,讓人覺得和行情差不多.(市價是瞬息萬變的,沒得準)
不要像現行的公告地價,完全沒公信力,大家都認知它跟行情差很多.


市價不就是買賣價嗎? 找一定時間區段的買賣平均價當市價就可以了
收地價稅時以公告地價算, 徵收時以公告現值加成徵收;

公告地價 < 公告現值 < 市價

但公告現值加四成, 在有些地方是超過市價!

台灣的不動產稅制真的很奇怪!

老老人家 wrote:
市價不就是買賣價嗎? 找一定時間區段的買賣平均價當市價就可以了
收地價稅時以公告地價算, 徵收時以公告現值加成徵收;

公告地價 < 公告現值 < 市價

但公告現值加四成, 在有些地方是超過市價!

台灣的不動產稅制真的很奇怪!

1.實際交易價格常常查不到
2.很多區域其實沒有成交任何房子,不是天天有成交量,又不是都住台北。
3.你要取平均數,統計的結果一定是落後市價的,而且會落後一兩年以上。

其實只要地方政府主動調高公告現值就好了。

lulalla wrote:
1.實際交易價格常常...(恕刪)
政府說了算

你說到重點了,政府想升就升,想降就降,就是吃定老百姓。

5萬多降到2千多,現在(100年)又升到3萬多,裝笑維!
clearchina wrote:
5萬多降到2千多,現在(100年)又升到3萬多,裝笑維!

大話新聞有提到下面這段嗎?

2011/07/19

關於中壢市老街溪興南段公坡小段926地號土地徵收陳情說明

98年公告住宅區土地現值為每平方公尺54881元。

99年公告河川區土地現值調整為每平方公尺2400元。

所有土地現值皆未調降,住宅區土地現值維持不變

只把少數的河川區土地切割出調整為2400元。

若河川區土地現值不調降,將會造成不平等等問題

此舉是為避免了圖利少數人,以期符合公平原則,請勿以訛傳訛。


你提供的連結裡,有個地方讓人很好奇
為何這筆土地79年公告現值才9000元/平方公尺
才隔一年80年公告現值卻暴增為48000元/平方公尺?
您難道都不會覺得當中必有其原因?

另外,誰說土地公告現值只能調升,不能調降?
每年1月公告的各筆土地公告現值,都是依照前年度市場成交價格去訂定與調整
有些區域發展,土地成交價格上漲;有些區域沒落,土地成交價格也會下跌
每年的土地公告現值也會跟著調整

事實上,以台中市政府為例,甚至會把公共設施保留地的土地公告現值調漲
相較於鄰接地,公共設施保留地的土地公告現值還會比較高,就是為了徵收補償時更接近合理的市價
因為公共設施保留地如果未作任何使用不需納地價稅、移轉的土地增值稅,鄰接的私有土地卻要每年繳稅
這些東西,一般人是不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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