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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iot078 wrote:
這是小弟在01的第一...(恕刪)
既然已知有傾斜,根本不能買,不然你買到的是負資產!
除非你不需辦貸款,否則你以為銀行是傻子,他們在核貸時都不會看房子?
只要銀行來看過後,根本不會核貸,找哪家銀行都不核,這不是成數問題,是根本不會核
如此,貸款不到錢,你就沒有辦法完成交屋,你不就違約?你以為訂金還拿得回來?
就算遇上低能銀行還是核貸,讓你買成,但等你要賣時,你就知道嚴重性
永慶與信義這兩大系統規定嚴格,旗下房仲都不能接F1來買賣
少了這兩大系統的買方,脫手率大大降低,就算能成交,價格肯定大跌
還有,在民法上的瑕疵擔保責任是:你已知道瑕疵但還是買,賣方就沒有瑕疵擔保的義務了!也就是說,將來房屋真的倒塌,或成為危險住宅,你根本找不到人賠償,但你還是必須償還房屋貸款,並不是房子送給銀行就結束了,因為銀行是借錢給你個人,房子只是擔保品而已
這已有案例了,那就是南港經貿園區的F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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