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上說的也是有道理。前年一買一賣,仲介真的賺了好幾百,
我也是痛到不行。後來發現政府也賺了一大筆,不到5年房子,
土增稅居然增好幾倍。真的是搶錢,被剝好幾成皮。美其名打
房,實際加稅。唯一希望收了這些錢真的是用在人民身上。
不要再說什麼政府幫銀行,銀行幫企業,企業幫人民這些屁話了。
人民薪水根本負成長。
今天全家人聚會,
看到空心菜一盤要價150,
心想整盤成本也不到50,
那我直接跟老闆談....
100要不要隨便你.
什麼??不行嗎?
你還要服務費外加一成變成165?
搶錢阿......

自由市場因人而定認同就消費,
不屑就去自助餐別上館子裝闊.

把你買或賣的底價加上服務費等於給仲介賣的價錢
到最後成交的服務費還不是賣方砍一點價買方加一點價
至於所說的收太高或怎樣 就看你覺得你的業務值不值得妳給他的%數摟
因人而異辣!!
jeterman3628 wrote:
否則這樣6%、6%每轉手一次成本就往上疊,難怪房價愈來愈貴,仲介這一塊是推升房價的主要原因之一
因此我建議買2,賣4,可修改為買0.5,賣1,共1.5%
換句話說,成交兩千萬的房子可收2000x1.5%=30萬,這樣合理多了吧!!
若收到2000x6%=120萬...你不也覺得太誇張了嗎?

其實多數人對仲介費有微詞的人,
在意的不是幾%,
而是「一毛都不想給」;
再加上仲介隱暪重要資訊的新聞時有所聞(易讓人以偏概全,大概吧?)


我個人寧願不要仲介,
全部改看布告欄,
同時落實不動產鑑價。

同樣的錢,
比起仲介的服務,
我比較希望拿到一份詳細的不動產鑑價報告。
台灣買賣房屋其實有個很大的問題,就是都隨著仲介在喊價

有個親戚前年打算賣房子,本來只想能賣到1680萬左右,

但是仲介一開口就是要他開價2000萬,試想如果沒有經過房仲,

那下一手屋主可以省掉多少錢,所以房價就是這樣隨著仲介的價格表

整個區域不斷炒高,到最後真正的贏家只有仲介,賣的人或許賣第一間賺到了

但是賣了要再買回來也找不到便宜的可以買,所以也是沒有賺到。
天色灰暗 wrote:
最近我也有再...(恕刪)


房仲每次都是用公司規定來塘塞,
下次房仲說公司規定4%,
就回房仲說老婆規定只能2%好了
什麼,2%房仲說不行,滾一邊去,還有幾百家房仲可以找
甚麼公司規定都是騙人的
出錢的才是老大,不然為何大家要看老闆臉色
合約不滿意就改,
甚麼?房仲說公司規定不能改,滾一邊去,又不是只有你一家房仲
逍遙過路客 wrote:
(看完發文狀...(恕刪)


我不知道,快速的念過一次,算不算解說???
因為房仲的邏輯跟正常人不一樣?!
這事對我來說花幾萬塊算是過去了,
但去年下半年確實搞得我們全家雞犬不寧,我也因此丟了工作

我只希望有空上來提醒大家不要跟房仲簽專任約
那真的是坑人的約,每一條都是房仲布置好的陷阱
簽專任約後你乖乖聽話就沒事,不聽話,房仲就找專任約條款整死你
舉列個陷阱來說:
民法規定契約要有30天以下的審閱期,
房仲專任約是要有三天審閱期,(這些是被房仲坑殺才去了解的)
房仲專任約就搞一條已了解契約內容,不需審閱
再加上不知應該說是房仲的話術還是詐騙手法,誘導你簽不需審閱
因為給你三天帶回家看,變數增多,
如果回家長輩說不要簽專任,到口的肥肉不事又跑了?!
直接讓你勾一勾先綁死你
事後有爭議
白紙黑字都勾了也簽了,你說房仲騙你沒給你審閱?錄音呢?證據呢?
甚麼?都沒有,那看你事要賠錢還是要上法庭,自己選吧!
cc31163 wrote:
奇實想賣的房屋很多,...(恕刪)


仲介費...
這段時間房市冷到這樣
買賣合計有1$就不錯了
不願意...我找別家
我去年7月買房時永慶就已經是這樣收囉
jeterman3628 wrote:
仲介費本來就該給啊要...(恕刪)


收費合理

很難啦

「合理」 每個人的標準不一樣

所以

才有自由爭競呀?

要是覺得 「信X 、東x 、永x」收的不合理

可以找小家的件价

有的人會覺得 收個 5% 合理

有的人會覺得 收個 1% 才合理

去 香港換一下 貨幣就知道

香港的 兌錢中心 啥都沒幹

把你的 新台幣 換成 ----> 港幣

如果你 無了 馬上再換回來

港幣 換成 ----> 新台幣

就會發現 好像不止少 5%

看多好賺呀 不用 5分鐘 (真他媽的黑)

agree your comment.

jeterman3628 wrote:
仲介費本來就該給啊要...(恕刪)
售:很多AV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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