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mberitake wrote:我只想說~這麼好賺~...(恕刪) 沒有敢不敢的問題,我只是把目前的現況突顯出來這個行業入行的門檻低,獲利高造就路邊三沒有專業也能牽狗仔,反正有政府規定6%給這些仲介撐腰難道業務在銷售產品同時,不需要了解產品內容嗎若政府開始要求不動產買賣從業人員,需有建築結構技師證照,請問這些人敢嗎!?
J.Kai wrote:沒有敢不敢的問題,我...若政府開始要求不動產買賣從業人員,需有建築結構技師證照,請問這些人敢嗎!?(恕刪) 根據供需原則這件事若是實現,新的仲介業者(全由XX專業人員充任),他們將會跟您收:專業分析鑑定費+6%以上的仲介費(只多不少)[有政府規定6%給這些仲介撐腰]這句話真的不知所云了那是上限,您賣屋.買屋不要跟他簽約4%,不要簽2%...不要成交...他就1%都拿不到
我抽Marlborolight wrote:因為你只是要租 不是...(恕刪) 真想不到原來房仲牙縫都如此大,存在已久的政府上限4%+2%何不大家都想想自己是否有做到這個價值的服務,我想版主想陳述的不過是個態度問題不是嗎?其他的先不說,我想各位房仲 先生小姐們所提供的服務有達到廣告的一半嗎?要怪他人之前請先想想自己的本業初衷吧!
仲介憑甚麼跟你收六趴?你不要讓人家服務,他當然不能收你六趴。這種邏輯很難懂?有哪條法規規定買賣租賃都要透過房仲?沒有吧?樓主你到底想表達甚麼?想發文討戰而已吧?這樣房子就會降價?你想太多了,照你的邏輯推論,那些建商,開發商,都應該槍斃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