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星期天要做甚麼 wrote:
仲介也是人 也是一份正當工作
每個行業都有老鼠屎
不需打翻一船人
賣房子的應該底價都設的比預期高一些
留些空間給買房的殺價
所以如果有買家願意出預設價買
起有不賣之理?
仲介幫你賣房 也要拍照 上網 拉紅布條
大熱天還要襯衫領帶在那裡跑 不辛苦?
現在哪來的6%好抽啊? 4%都很難了
換個方面想 你做份工作 老闆跟你說
你先做 我看看怎樣再決定要給你多少薪水
你幹嗎?
我今年才賣一戶公寓 我覺得中界很專業 很盡責
所已請別把仲介妖魔化
雙北隨便一間屋就是一兩千萬 , 看清楚 , 一兩千萬 , 不是買一台車一兩百萬 , 房屋有缺陷事前不講清楚 ,反正打著台灣法律是保障賣方的優勢 , 除非是凶宅 , 海砂屋 , 否則買方事後發現缺陷提起訴訟也只能選擇修繕或減價 , 而房屋公司更打著一般人沒空跑法院的心態 , 不是嗎? 我有說錯嗎?
你支不支持 , 只要屋況說明書任一條有缺漏或登載不實都應該直接以刑事詐騙處理阿? 貴公司這麼有良心 , 那自己可以在契約書中註記若登載不實 , 願賠償物件的十倍價金 , 我發誓貴公司業績肯定一年內打趴全台仲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