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房東徵稅最快的方法 - 從租屋網站下手

謝謝各位大大分享看法

小弟仍有不同看法
1)違建的房子出租 房東要不要申報租賃所得??
如果依據以下這個例子 是應該要申報租賃所得
蘇嘉全姐補申報房屋稅 面臨追繳租賃所得http://www.ettoday.net/news/20111017/1862.htm
本文主要討論租賃所得是否要申報
但因為這個例子是由谷哥大神得來 小弟並無污衊或影射任豪至治人物或政黨之意

2)依據所得稅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五類之規定
租賃所得及權利金所得︰凡以財產出租之租金所得,財產出典典價經運用之所得或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秘密方法及各種特許權利,供他人使用而取得之權利金所得
稅捐單位應該只能判斷是否有財產出租之事實
至於違建應該由其他單位的人去判斷

3)謝謝幾位大大的指教
小弟應該要更精確的說明
有財產出租的事實應該要申報租金所得
至於要不要繳稅
應該要考量到各項扣除額之後 在看每個人的稅率為何 才能決定是否要繳稅


shortman wrote:
謝謝各位大大分享看法

小弟仍有不同看法
1)違建的房子出租 房東要不要申報租賃所得??
如果依據以下這個例子 是應該要申報租賃所得
蘇嘉全姐補申報房屋稅 面臨追繳租賃所得http://www.ettoday.net/news/20111017/1862.htm
本文主要討論租賃所得是否要申報
但因為這個例子是由谷哥大神得來 小弟並無污衊或影射任豪至治人物或政黨之意

所以她還要補交房屋稅+如果是84年後的違章在經費充足的縣市馬上拆,另外證明了有租賃還要再補所得稅,所以你知道要處理完全台房屋租賃問題有多難了吧,嚴重一點甚至要拆房,雖然我覺得違章本來就因該要拆

shortman wrote:
2)依據所得稅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五類之規定
租賃所得及權利金所得︰凡以財產出租之租金所得,財產出典典價經運用之所得或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秘密方法及各種特許權利,供他人使用而取得之權利金所得
稅捐單位應該只能判斷是否有財產出租之事實
至於違建應該由其他單位的人去判斷

所以其實不論違建否,你只要去檢舉房東若屬實就要補稅,問題是你現在看到的房東那都叫小咖捕的稅很少,我下面有個小案例,大咖持有的都是整棟整棟的商辦那躲不掉稅,你檢局完房東補繳所得稅不恐怖,恐怖的是可能還不能用"假"自用,也就是地價稅會大增,所以接下來大家都知道,它不會再租你順便新來的再漲房租。

shortman wrote:
3)謝謝幾位大大的指教
小弟應該要更精確的說明
有財產出租的事實應該要申報租金所得
至於要不要繳稅
應該要考量到各項扣除額之後 在看每個人的稅率為何 才能決定是否要繳稅...(恕刪)

有財產出租的事實應該要申報租金所得<-這是對
不過我想你可能不太懂其中的奧秘
我先給你一些數字
你說的所得稅的部分
假設無業靠收租100萬的單身漢
沒有要扶養子女父母又無身心障礙等特殊情況103年誠實報稅會是這樣
(100萬*0.57)-85,000(免稅額)-90,000(標準扣除額)=395,000
所得淨額*適用稅率-累進差額=應納稅額
395,000*0.05-0=19,750
再來是持有稅的稅率部份
房屋稅住家用1.20%營業用3.00%
地價稅自用優惠0.20%一般基本1.00%
好的問題來了一樣收100萬誰最暴利?
1.違章或頂加(它什稅都沒有)
2.華廈辦自用內部改成小套房出租(房屋稅1.20%地價稅0.20%,所得稅0.00%)
3.華廈辦自用出租(房屋稅1.20%地價稅0.20%,所得稅0.00%不過因為匯款集中比較容易被查到)
4.華廈內部改成小套房出租(房屋稅1.20%地價稅1.00%所得稅看他良心報多少用上面公式)
4.華廈出租(房屋稅1.20%地價稅1.00%所得稅看他良心報多少用上面公式不過因為匯款集中比較容易被查到)
5.華廈出租誠實報稅房客可報稅扣抵(房屋稅1.20%地價稅1.00%所得稅19,750)
...
......因該很少笨蛋會給人營業用除非是店面.廠辦
這遊戲的奧秘叫懲罰守法的人
而這遊戲你要破解從稅務面是有限的
必須從最源頭也就是這間房是否是違建是否是真自用...等
源頭若破解持有稅+所得稅就能輕鬆破解
問題是你有辦法每一間房都破門而入檢查嗎

dennis10 wrote:
個人的想法是
政府的觀念是『使用者』要付稅,不是有『所得』才要付稅
所有的稅最後都回歸到最底層
如關稅-->漲車價-->消費者買單
其他常見的例子
你想開車-->要繳牌照稅 燃料稅等等
你出門買東西-->你可以看看手上的發票,營業稅灌在你發票裡
上述都不是有『所得』的行為

稅根據課徵的方式可以分為三種:
持有稅、交易稅、所得稅

持有稅就是你手上有這東西就要繳,
比如說你講的牌照稅,
或是極端一點的古代有人頭稅或鬍子稅。

交易稅是發生交易的時候繳,
比如說營業稅、證券交易稅、契稅。

所得稅是你買賣之後產生所得的時候繳,
比如說土增稅、綜合所得稅、營利事業所得稅。

回到你講的買車問題,
一台BMW 520i進口進來,
在海關要繳關稅、代徵貨物稅、代徵營業稅,
賣給你時要繳營業稅(減去代徵之後的差額),
以上這些屬於交易稅。

賣車給你之後,車商與業務員第二年要申報所得稅,
這些屬於所得稅。

車子領牌之後,持有車子的人要繳牌照稅燃料費,
這些屬於持有稅。

政府三類型的稅都有收,不是只有使用者要付稅。
以政府在全國各行業最後抽到的總額來計算,
營所稅加綜所稅總額才是最高的,
比那些交易稅與持有稅的項目都高一些。
但是在車子這項商品上,交易稅的金額是最高的。
lulalla wrote:
稅根據課徵的方式可以...(恕刪)


我知道您的意思

但我想表達的沒這麼複雜

就以BMW那個例子

關稅 營業稅 業務員的所得稅 交易稅 等等也好

到最後都是財報成本

都反應在『使用者』購買BMW的售價上

所以最後實際上還是『使用者』買單

所以別再輕易幫政府加稅了....

誠實申報到底有甚麼問題?!
租金上升?!
胡扯! 除非能控制市場價格, 不然房東確定可以保有原本的獲利嗎?
有錢有骨氣的房東不爽不要賺就好了
只要市場上物件夠多, 租屋者自然會找到適合的物件

如果不幸簽了一份會被轉嫁稅金的合約
沒關係, 那就不要申報租金扣除, 然後用契約去檢舉房東逃稅就好了

誠實申報健全租屋市場對大家都有利
貪小便宜讓房東逃稅, 總有一天會自食苦果
人會窮,一輩子無法發達不是沒有原因的.
網路上很多這種人,

損人利己還能理解,
都淪落到當租屋族了,損人不利己的事還想做,正應驗了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這句話.

如果不是租屋族說這些話,
那不過是氣度狹小酸葡萄罷了.


我是爆發戶,不是暴發戶.性格火爆的爆.有錢的暴發戶另有其人不是我.

爆發戶 wrote:
人會窮,一輩子無法發...(恕刪)

繳稅天經地義有什好吵
商辦廠辦營業用店面都直接扣繳
憑什出租住宅可躲稅甚至不報
況且台灣所得稅低的離譜
收入100萬交不到2萬的稅
我都搞不懂有什好躲
小弟的看法是公務員做好份內的工作
經濟成長 薪水成長是總統 行政院長 經濟部長的工作
查處違建是建管單位的工作
查緝逃漏稅是稅捐單位的工作

不能因為沒有經濟成長 薪水成長 或是沒有查處違建
稅捐單位就可以不用查緝逃漏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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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不會變成這樣

海菜-海菜 wr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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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不會變成這樣

從稽徵成本與便利性考量,這的確是常見的做法。

比如說房屋租給公司當房客,房租會預扣10%的金額當作房東的所得稅,
此時扣繳義務人是房客而非房東,
房東到第二年時根據已預扣的稅金去計算,多退少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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