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ansst wrote:
是的,大大,台北新北也是緩跌,而且值得觀察的是成交量萎縮並且
已經開始有賣家開始拋售(103年後買的,不足兩年,怕明年1/1日被課到稅金)
明年 1/1日後買房的兩年內稅金是35% ,這部分應該會嚇走很多資金。
那時候應該就不是緩跌的,貸款買房的加上囤房稅的壓力應該會更積極拋售。
我發現你真的不懂稅金哪個重,未滿兩年內賣要奢侈稅耶...而且即使自住也會被惡意解釋是炒房...為了逃房地合一,去繳奢侈稅? 只有你想的出來!
再則! 房地合一稅是圍堵
1.炒作土地,不是房屋,對房屋影響並不大。以前炒土地只要土地增值稅,現在是實價課稅。
2.封鎖遺產稅與贈與稅的節稅漏洞。
3.抑制外資炒房,提增外資房地產獲利稅額(當然可以用境外買賣公司規避,反而一分稅都拿不到)
其他的買賣稅,只是小幅成長...
研究這麼久,你是真的知道影響哪些層面嗎?
不知道去看看這篇討論過吧!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56&t=4409512&p=5#56110784
Sunnycat40 wrote:
我發現你真的不懂稅...(恕刪)
大大,103年後自住買房(只有一間的狀況)明年1/1日前賣掉是不用繳奢侈稅的。
奢侈稅滿兩年後就沒了,就變一般財產交易。所以奢侈稅後買賣房子還是有賺頭,這也是
為什麼打房打不下來。
但房地合一就不是了。
他絕對是比較高的稅金,舉例只要賣房有賺,你永遠要繳稅,但你賺的可能
是你當時的成本之一(除非你能完整舉證全部費用,但稅金也是不能扣抵)
所以他打擊的是1/1後買房子的任何人,假設你是自住未滿六年,或者你是第二間房那你就都要被課
20%/35%/45% 不等的稅金,除非你持有十年後再賣那也要課 15%。
最簡單的是你賠錢,不用課稅。
試問你會去投資一個預期賠錢的標的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