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大樓店面可承租給誰由決定

說真的....
依照法律規定可以開的
樓上提到的那些爛店
什麼a片店.禮儀社.金紙店.情趣用品...之類的

你下次開會列個表過去(只列爛的.能多爛就多爛)
問他們接不接受

到最後他們就會妥協讓你開咖啡店了
標題> 請問一下大樓店面可承租給誰由誰決定 > 由屋主決定! 你愛租給誰就租給誰!

但是可以開什麼業種就不是愛開什麼就可以開什麼.

A: 首先 當然就是都市計畫法的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
什麼區可開什麼業種規定的很詳細. 如果沒遵守.罰款6~30萬! 還能勒令停業

想想台北市師大商圈商家的下場

此地有討論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35&t=4617715&p=1

B:假設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准許該區開餐廳業.

則住戶規約是無法限制你不可以開的

但是 管委會或是其他住戶們 可以用其他手段來增加你開餐飲業的成本和困擾
(#16樓已經說了)

例如:
外牆不得變動 > 如何開排煙口? 排煙過濾設備又很貴.
污水排放又要添加污水處理設備.設備又很貴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十七條規定 餐飲業強制 要買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和火險(又增加成本)

以上供版大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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