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住宅為什麼不直接買現成的 ??


cobrawu wrote:
樓主阿,您沒看到好...(恕刪)

真的有那麼白癡的的人嗎?
中南部的人都回來那北部不就幾乎成鬼城(看過年時節就知道)
沒人住那房價不就落更慘?
風~~
用 "市價" 收購~徵收 重劃 都更~~ 都有人出來吠 居住正義 , 覺醒公民一堆了~

是要要政府用市價兩倍 收購空屋嗎?! 然後 賤價給 一堆人頭戶住 甚至轉租?!


房子貴 是地價在貴阿~~不是 真。豪宅 建價低到會哭吧~當然是政府自己蓋囉

反正地最多的就是政府惹~

rain12329 wrote:
以北市來看 其實 在吵 租不起的人 多數目標,指的是生活機能優交通便利的房子,
否則淡水這麼多空屋 一字頭房價,要租要買有的是機會(又會嫌通勤太遠), 蓋在不便利的區域 要出租只會養蚊子 除非便宜到跳樓價,
就是只想擠市區附近 然後房租貴就叫 租不起 ...(恕刪)


其實我覺得你說到了重點,大家都想住在生活機能優交通便利的房子,但是卻又不想付出更多.

以現實來看,新北有許多中古屋總價介於500-1000萬的,上網查一大堆,省一點買不起嗎? 我還真的很懷疑

以我自身為例,每天騎車30-40分到公司,雖然住的遠一些,但是也換了較大空間,三房加車位

一個月房貸24000,若依照小英的社會住宅預設租金每坪800,只能租到30坪

我若繳了20年房貸後,房子是我的. 你繳了租金20年後,每個月還是得繼續繳,繳到你死為止

如果能住在公司旁,每天走路上班,捷運在我家附近,生活機能超好,誰不想?

但是若你暫時沒那能力,先退一步,看看較遠的物件,何不考慮一下呢?
TWTIDAK wrote:
其實我覺得你說到了...(恕刪)

你去看日本、南美、歐洲、星馬等國的公營住宅都是在地鐵、捷運站旁啊。
因為會選擇社會住宅的家庭收入都不是非常優渥,所以必須由國家來補足這些不足,大眾運輸是滿足食衣住行的基本機能之一。
而且社會住宅除了交通之外連生活用品採買、開放空間等生活各項所需店鋪都會一併納入規劃。
相對北台灣適合的地點就是林口、土城、新店、文山、淡水、蘆洲、新莊這些地區了。
社會住宅地點的基本條件之一是要有大眾運輸,否則是不適合建社會住宅的。
別讓任何人告訴你,你不能做什麼。 即使是我也一樣。 如果你有夢想,你就要去捍衛。 你想要什麼,就要努
nack6225 wrote:
你提的第三點是錯誤的。

土地登記規則第 98 條規定: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第四項之規定,於區分所有建物連同其基地應有部分之所有權一併移轉與同一人所有之情形,不適用之。

區分所有建物之所有人將其建物連同基地併為移轉予同一人時,或經法院拍賣而同為拍定時,區分所有建物之他共有人,並無主張依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第四項規定有優先承買之權利。所以他共有人對有之基地亦無優先承買權。


你的98條不一樣!我看到的98條如下:

第 98 條
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第四項規定,於區分所有建物之專有部分連同其基地應有部分之所有權一併移轉與同一人所有之情形,不適用之。

你少了 [之專有部分] 這句!表達的意思就不同了。98條是指專有部分跟應有部分有牴觸時才引用的。
98條

應該是要看土地法104這條才對!
第 104 條
基地出賣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購買之權。房
屋出賣時,基地所有權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購買之權。其順序以登記之先
後定之。
前項優先購買權人,於接到出賣通知後十日內不表示者,其優先權視為放
棄。出賣人未通知優先購買權人而與第三人訂立買賣契約者,其契約不得
對抗優先購買權人。
104條

98條 解釋函令
98條的要旨是停車位跟攤位!

還有在此提的是[空屋],不是屋主欠錢的法拍屋,扯不到法院拍賣吧?
根本不需要蓋,現在重點在於區域失衡,人口都集中在都市地區。一些比較偏遠的地方,或者中南部地區根本都還有很多地方住!!
加上目前普遍都有少子化的現象,你現在再蓋20萬戶,過了2~30年還是全部都養蚊子。因為人口密度下降,結果還是都住都會地區...
宇宙中有近乎無窮的星星,地球在其中就像沙子一樣的渺小,而我們則是比沙子還要更渺小的多~
mioka wrote:
根本不需要蓋,現在...(恕刪)

人口往都市集中的趨勢你無法阻擋,這在世界各國都一樣,因為都市的謀生機會就是比較多。
在中部人口就是往台中集中,在南部就是往高雄集中。
難道你要在台北上班的人領少少的30K,然後每天從中南部往返北部通勤?
實際點吧!
別讓任何人告訴你,你不能做什麼。 即使是我也一樣。 如果你有夢想,你就要去捍衛。 你想要什麼,就要努
油水少又難搞 ,
當然是地方政府飾演地主 ,
國有地找來配合的建商 ,
然後由建商來建造並管理 ,
蓋起來一些分給建商 ,
建商還可以經營社會住宅 ,
這樣利益輸送才神不知鬼不覺 ,
配合廠商除了建融超貸還可以多少撈些工程款 ,
最後是假辦社會住宅 ,
真賤賣賤租國土

jacopass wrote:
油水少又難搞 ,當...(恕刪)

你講的是那些千萬甚至上億豪宅吧?
別讓任何人告訴你,你不能做什麼。 即使是我也一樣。 如果你有夢想,你就要去捍衛。 你想要什麼,就要努

mioka wrote:
根本不需要蓋,現在...(恕刪)


日本也有分鄉村

也是老人凝聚

全球都這樣

改變不了的事實


你就算全台灣都蓋商辦區...商人也是都選擇一大塊聚集,洽公也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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