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rmanli wrote:
請問違約的話,賠2...(恕刪)
你簽的合約,還是真 不平等過了頭了吧。
理論上可以打官司,實際上不建議,花錢花時間,要回來多少不確定。
那有全部沒收這種事的,依比例原則 是不可能的。(要舉證實際造成的損害,不然什麼賠償金、有的沒的法官都會依實際情況減少)
永慶也真是敢拿這種合約給別人簽。永慶這樣搞這種合約,還真是不怕別人懷疑他的誠信
看這這種合約條件,誰還敢找永慶



大概房子有問題的人,才敢找永慶去賣吧。
基本上,契約上面有說不負責的。就一定是有問題才會在契約上面寫不負責。
很多都會去偷偷找人驗(非官方的),官方的話會被公告成 有安全問題的住宅。
住人還會罰錢。
反正還可以轉租出去的話,算還好。
33年的房子,快50年了……。40年的房子就很難轉售了,正常國宅都不是很有良心的……。
國宅很多東是是~1.驗不出 2.還是沒驗出 3.還是沒在驗放水過。 都是 2和3 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