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f211434 wrote:
不回了?太好了,我可...(恕刪)

你的總結作的太好了!! 鼓鼓掌!!!
終於~終於~終於結束了
說實話~我有些落寞耶

Lobo_lo wrote:
其實你這個問題還是陷入一個循環

即便由政府擔任發起
還是會遭遇到有住戶不願都更的情形
所以問題不在於是由誰發起

文林苑是由當地住戶發起
再找到樂陽為實施者(實施者可以由住戶自己組成、或委由建商)
樂陽在都更過程中擔任負責設計、規劃、興建、銷售等工作
將房屋分配給(權變后)同意戶后,其餘的房屋由建商銷售


在實施的過程中市府都更處或其他如建管處還是會督導稽核
至於公務員有沒有怠惰失職,那就是另一個問題了


你提到"由政府擔任發起還是會遭遇到有住戶不願都更的情形".. 那更表示現有法律根本無法保障老百姓居住安全.. 頂加怎麼辦? 50 60年老屋怎麼辦?
現行都更法條框架設計.. 政府根本沒有能力決定那些地區或樓房必須優先執行都更.. 更別說關心真正老舊房屋的居安問題
既然此法存有爭議.. 也無法解決居住安全的問題.. 就應該修法啊!! 比如引入類似"防災型"都更(雖然李部長還沒說明清楚就下台了).. 一旦有第三方公正評估.. 有安全顧慮的樓房或老舊區域.. 由政府主導.. 公權力可進一步介入.. 就像蓋捷運一樣.. 政府征地.. 都是為公眾利益..

就算你說文林苑是由住戶發起(我不能確認但也不以為然.. 但建商先把預售屋賣光這是事實..).. 這些發起住戶是因為自己的房子安全發生問題了嗎? 說穿了.. 建商跟發起住戶也都是為了私利.. 而一部法律可以為了私利啟用公權力.. 這問題就嚴重了.. 因為這部法律對我也有約束力!!
這終於要結束抗爭了嗎?結束了嗎? 職業學生轉戰立法院,不再綁架文林苑跟王家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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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苑開工計畫核准 樂揚將全面動工
王廣樹委任律師詹順貴表示,已經不會再抗爭??

https://www.facebook.com/shilinwinlin?fref=ts
中廣新聞網 – 2014年3月19日 上午11:54
(林麗玉報導)

文林苑都更爭議,上週五王耀德自拆組合屋之後,建商樂揚週一趕在下班前,送開工計畫圖說到建管處,建管處表示,由於這個開工計畫圖說只是將王家組合屋土地,納入施工範圍,並進行現場放樣勘驗,十九號上午已經通過審查,樂揚可以全面動工。樂揚建設委任律師許獻進表示,拿到審核通過的開工許可之後,樂揚建設就會即刻動工。

至於王家人還會不會繼續抗爭?王廣樹委任律師詹順貴表示,已經不會再抗爭,現在只會透過法律程序,後續會爭的是都更法令,必須要回歸到對弱勢者的保障,至於樂揚建設向王廣樹提告求償五千三百萬元,詹順貴說,不期待北市府協助,只能透過官司與樂揚硬戰。
就算你說文林苑是由住戶發起(我不能確認但也不以為然.. 但建商先把預售屋賣光這是事實..).. 這些發起住戶是因為自己的房子安全發生問題了嗎? 說穿了.. 建商跟發起住戶也都是為了私利.. 而一部法律可以為了私利啟用公權力.. 這問題就嚴重了.. 因為這部法律對我也有約束力!!


都更當然就是有“利”才會去做
私利像是換新房子,設備變好
公利部分 住宅換新 市容相對也會好一些 或是店面增加商業活動等等

照你的說法的話
以後誰都別想都更了,一定都是和建商私相授受,利字頭
都更法也可以廢了
想改建的自己想辦法改建或合建了

palapalala wrote:
都更當然就是有「利」才會去做
私利像是換新房子,設備變好
公利部分 住宅換新 市容相對也會好一些 或是店面增加商業活動等等

照你的說法的話
以後誰都別想都更了,一定都是和建商私相授受,利字頭
都更法也可以廢了
想改建的自己想辦法改建或合建了


你也同意現在的都更都是逐利而為.. 那麼一旦無利可圖就不用都市更新了嗎? 如果是這樣.. 此法當然有大問題..

都更法大行其道之前.. 不都是合建嗎? 以前同學家專門作合建的.. 就是跟地主談啊!! 一切都建築在"共同利益".. 建商與地主約定好了.. 一切照約定走.. 有糾紛.. 以民事調處.. 法院判決.. 那有合同還沒簽定.. 建商就強制來拆房子的!!

改善市容有太多太多方式.. 先拆違建.. 整頓非法設攤集市.. 整治佔用人行道者.. 這才是最直接有效的行政措施..

而現行大多數都更與公利有關嗎? 文林苑跟你有關? 別自欺欺人了.. 其醉翁之意.. 不言自明..

john6517 wrote:
你提到"由政府擔任發...(恕刪)


頂加不是問題,頂加是違建可以報拆,拆掉了就沒頂加的問題不是嗎?

政府沒來拆是列管不是就地合法喔,而且土地共同持有人可以提侵佔

告訴,佔用公用空間必須所有土地共同持有人全部同意,不然我也要

圈一塊空間私用,頂加拆了結果還是沒談成白拆,那這樣情況誰敢提

頂加,所以不是問題,

一樓的問題也不是問題,都更提一樓比較貴,對!一樓比較貴,那繳錢

時是否也提一樓比較貴而多繳錢?若沒有那就沒資格都更時提一樓比

較貴要多拿,拿錢要多拿繳錢當然也要多繳,一樓不管碰到什麼情況都

提一樓比較貴,那都更時一樓提房價比較貴我就會認同

大砲台 wrote:
政府是站在高點思考整體,很多事情有利有弊,他不能只單考量一方,如果要這樣做那要政府幹嘛?

還有你當台灣政府是超人嗎? 他要搞都更難道要自己的單位來搞建築?
他要找建商才有辦法做吧! 要找人家幫忙最少要付錢吧! 當建商慈善機構,有義務免費幫政府忙?而且還是在這個資本主義世界?

你政府要都更又不讓建商賺,你看有幾家建商肯幫忙

逐利就代表有問題? 這意思是指要是逐利的案件所牽扯的法規,全都大有問題? 是有沒有這麼誇張?


我同意政府要站在至高點去規劃.. 那麼根據現行法令.. 政府有能力決定那些地方要先作都市更新的嗎? 顯然沒辦法嘛!! 因為建商逐利而來.. 無利可圖則避之唯恐不及..

既然這套法令使得政府不能對市容更新有"至高點"的規劃.. 又只能讓建商賺錢.. 這套法律有什麼作用?

照你的說法.. 不讓建商賺錢.. 政府什麼都做不了? 那我們交稅養這些公務員要做什麼?

正面回應你.. 不靠建商.. 政府真的都沒辦法作都更嗎? 非也.. 方法很多的... "防災型"都更.. 可能是一個方向.. 政府主導的差別容積率獎勵也可能是一個方向.. 比如:海砂屋或抗震能力有疑慮的社區(第三方鑑定).. 政府應實施優先都更.. 且帶有強制性.. 政府主導可以有更多的容積率獎勵.. 建設工作由建商參與.. 由政府發包.. 如此可提高公權力介入的合法性.. 也避免政府圖利廠商的疑慮... 如果由民間(建商+地主)自動發起.. 先循合建方式.. 雙方權利交換確定後.. 報送政府審查給予容積率獎勵.. 當然政府主導與民間報件的都更給予的容積率獎勵應該有差異..

還是趕快修法吧!

大砲台 wrote:
這就更好笑了! 要是真的這樣搞你看會引來多大反彈,就拆違建來說那些被拆的,只要拆了變危樓無法住人,你看會不會有人來抗議
八成又要說我都住多久了! 早不拆晚不拆現在才拆,抗議抗議,推行只要拆除會變危樓的違建合法化,家不能被拆,此違建法規為惡法

不要跟我說這不可能,南鐵案就有不知到哪個天才政客主張鐵路旁違建住家不可以拆,人家住多久了! 家就是不可以拆,為了還要加強他的觀點,還說南鐵案是牽扯利益的建設


透過都更整合畸零地,拆除違建是不是只要不牽扯利益你才能接受,你打給100家建商看有幾家肯免費幫你都更?
莫名其妙的一件事,牽扯利益就代表有問題? 免費幫忙才叫沒問題嗎? 老兄現在是資本時代耶! 你該醒醒了


違建就是違法建物.. 很多頂加的違建更有安全顧慮.. 如果政府真的要保障人民居住安全.. 要整頓市容.. 先處理這一個問題吧!!

現在都更法條能解決這些違建的問題嗎? 顯然不能..

都更第一條開宗明義就說到.. "第一條(立法宗旨及目的).....改善居住環境,增進公共利益.."..

文林苑爭議至今.. 那一個都更例子改善老百姓的居住環境了? 連一堆違建都處理不了..

那一個都更例子增進老百姓的利益了? 我看是增進建商的利益吧!!

還有.. 你真的找不到重點耶.. 我從沒說牽扯利益就代表有問題? 合建就是利益的妥協.. 幾十年了.. 當然沒有問題..

有問題的是.. 舉著公眾利益的大旗以公權力介入私利的博弈.. 明白嗎?

simonni wrote:
頂加不是問題,頂加是違建可以報拆,拆掉了就沒頂加的問題不是嗎?

政府沒來拆是列管不是就地合法喔,而且土地共同持有人可以提侵佔

告訴,佔用公用空間必須所有土地共同持有人全部同意,不然我也要

圈一塊空間私用,頂加拆了結果還是沒談成白拆,那這樣情況誰敢提

頂加,所以不是問題,

一樓的問題也不是問題,都更提一樓比較貴,對!一樓比較貴,那繳錢

時是否也提一樓比較貴而多繳錢?若沒有那就沒資格都更時提一樓比

較貴要多拿,拿錢要多拿繳錢當然也要多繳,一樓不管碰到什麼情況都

提一樓比較貴,那都更時一樓提房價比較貴我就會認同


以居民安全及居住環境來說.. 頂加當然是問題..

都更法開宗明義.. "第一條(立法宗旨及目的)...改善居住環境,增進公共利益..."

你知道有多少房屋有頂加的嗎? 甚至加2層的都有.. 這些區域.. 市容落後安全堪虞.. 本應該優先執行都市更新.. 偏偏建商不會去玩這種區域.. 你應該也清楚.. 而政府又沒有整體的都市更新規劃.. 光靠現行都更法.. 能達成都更條例的立法宗旨及目的嗎? 顯然不能.. 那代表此法尚存缺漏.. 應該有檢討的空間..

還有.. 我之前的發言不是關心一樓或頂加居民的權利變換談判.. 而是強調現行都更法令根本無法決定都更的優先順序.. 政府根本無法對"改善居住環境,增進公共利益"作出全盤的規劃.. 希望你切中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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