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真過日子 wrote:
基本上我有錢還是放銀行,了不起我會在黃金1公克在1450美金時買一些放著,不是投資,只是轉換貨幣的種類而已...(恕刪)
看各位大大討論得津津有味~但不好意思挑個小毛病,黃金1g=台幣1450還差不多,美金就可怕哩

cazando wrote:
做生意要賺錢不外乎以下幾個基本手法
合法避稅逃漏稅>>>利潤從稅金裡面摳出來(滿街不開發票的攤販都在做這件事)
欺騙顧客>>>>100塊成本的東西標個1000塊的價格,然後再用打折大拍賣的方式打個三折四折,實際上還是大賺(滿街的服飾店或百貨公司都在做這件事),利潤來自於顧客
壓榨員工>>>>>百分之九十的資方都在做的事,從員工身上把利潤摳出來
如果你還沒有學會以上這些手法的話,那你做生意就不容易賺到錢
投資房地產的人真的比起做生意的那些奸商來說算是良心事業了
ejan1969 wrote:
就資金的利用來說,租當然是一定比買要好的,因為不用一次投入一大筆錢,保留資金運用的彈性。租的房子壞了房東修,稅金房東繳,住的不爽就拍拍屁股走人,
ejan1969 wrote:
一間台北市的破公寓,要買可能要2000萬,租金大約2、3萬,差不多就是貸款1500萬的利息錢,不過房東有一筆自備款500萬的資金成本,以非投資概念族群來說,大概就是放定存了,以現在利率來說,一年大約是6、7萬,這樣算起來房東有很不划算嗎?
ejan1969 wrote:
591上看到一間"中山國中捷運站~全新百萬裝潢~稀有釋出",要價45000。
samcentaur wrote:
1.你設定跟銀行借錢再放定存一定會有損失利息,那租房的也用相同的手法一定損失更多吧!
2.假設你每月的房租2萬,我的房子從1000萬增值到1400萬,我跟銀行借400萬20年期每月本利約2萬(當作也在繳房租),400萬約可付房租16.6年(定存的利息先省略),16.6年我每月可多存你2萬,這樣的算法你覺得如何? 直覺的想法有錯請勿見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