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是天賦人權 人人都應有屋住

國人囿於傳統有土斯有財迷思思維,熱衷於買房,不置產買房總覺得沒有安全感,甚至對不起自己,是人生一大遺憾;部分原因是由於沒有負責任的政府,建立租買並行的社會住宅政策所致。民眾為求一棲身之處,只能靠自己自求多福,買屋居住,犧牲生活品品質,幾乎終身當屋奴,實在可嘆。

一個完善有效的住宅政策應買租双管齊下,才能解決目前大台北地區房地產的惡性炒作,光靠現在採取的措施,無法竟其功。目前的各項希冀杜絕房地產炒作措施,原則與方向固然正確,但絕對不夠,仍然應在土地、稅負、融資、信用管制等各方面加大範圍與力度,對所謂投資﹝投機﹞、囤積、如股票當沖、買空賣空似的非居住性炒作嚴加打擊。房屋固然是資產,但基本功能是居住,決不應任由投機取巧之徒利用政府之經濟、金融、財政、土地等政策漏洞,囤積哄抬、巧取豪奪,掠奪社會財富,滿足其邪惡貪婪之心,否則社會正義、人間公理何在?
最重要者則是應立即火速在大台北都會地區所有公有閒置土地上興建出租國宅﹝公有閒置土地不能只是在民怨壓力下消極的不出售而已,而應積極運用,負責任的政府早就應該在民怨發生前處理運用﹞,以合理低廉價格租與合乎條件、資格之民眾,如此加強供給,配以上述之管制措施,双管齊下─打擊非居住性之投機購買置產囤積+大量供給居住需求之出租住宅,房價之非理性飆漲即可漸行獲得控制。

台灣的政府數十年來毫無住宅政策,放任民間建商各行其是,美其名曰自由市場經濟,實係放任不管,成為叢林社會無政府狀態,任由資本家、財團及一干土豪劣紳等以各種手段巧取豪奪,民眾在有土斯有財的傳統錯誤思維迷思下,任由建商宰割,付不合理之高價、購置華而不實、品質低劣之住宅,幾乎終生背負房貸,鎮日辛勤工作,只為了償還房貸,如此變相的受剝削,任由彼等賺取暴利,實乃不公不義。
之所以如此是由於政府之無能與不負責。一個負責任的政府應採取正確之住宅政策,即買租雙行、並進﹝不是說要並重﹞,政府對私有房地產之正常發展固樂觀其成外,亦應有公屋國宅政策,在都會區公有土地上興建國宅供中低收入民眾租用,如此才是完善的住宅解決之道。如有部分民眾基於傳統思維,也欲政府興建中低價位住宅出售,則亦可視情況恢復興建部份地上權國宅﹝一則售價低廉,另土地仍屬國有,免受賤賣國產之抨擊﹞
供其購買,惟禁止在一般市場上流通,如欲出售,僅限賣回給政府﹝價格依原購買價減折舊加通膨率合理計算﹞,以免藉公共資源謀取私利﹝雖然地上權住宅吸引力較低﹞;以前台北市政府興建國宅出售即係錯誤之政策,民眾、仲介等利用人頭戶參加抽籤,得手後轉手賺取暴利,以人民所有之公共資源鼓勵投機取巧,敗壞社會風氣、違反公平正義,莫此為甚。﹝政府不能也不該以公有資源供給民眾房地產之財產權﹞

吳敦義院長之林口興建平價住宅及重新開發淡海新市鎮案方向不能說錯誤,但曠日費時、緩不濟急﹝郊區住宅兩案,成功之關鍵在交通與生活機能,需大量經費,所費不貲,為長期建設,不似市區內興建出租國宅因土地免費,僅需支付建材費,可解燃眉之急﹞,更不是解決問題之全部;故意忽略或無知於本文上述在台北縣市都會市區興建出租住宅之思慮,一味想把中低收入者趕到郊外,造成實際生活之落差,這是昧於現況的思維。民眾市區工作、討生活,台北市如同是書房、工作室,但卻要回林口、淡海睡覺休息、上廁所,有人可以接受﹝房價低廉可以擁有﹞,有人不願意﹝寧可租賃享有方便﹞,政府應雙管齊下,才是解決問題之道。尤其不可有都市土地寸土寸金,應“善加”利用,怎可興建不符經濟財政效益之平價出租或地上權國宅的想法,如此勢利、漠視中低收入者權益,喊的漫天響的庶民政策豈非謊言?果係如此,這樣的政府應予嚴加譴責、唾棄。
之前以為版大提到PIR值...2-4為合理...現在是26...

相信上述數據應特指臺北市? 或臺北市的某個行政區?

整個城市的房價不可能都一般高啊, 因此某些區段貴些, 某些區段便宜些, 應屬合理才是

放大到整個臺灣來看, 因為過去資源集中的政策, 導致臺北縣市因建設完整, 工作機會較多, 醫療條件較好.....以至于房價較其他縣市為高, 也合理啊

對住在精華地段的老百姓而言, 他們負擔得起, 他們就買下來, 我們買不起, 但若有必要一定得往那邊擠, 也能以貼近利息支出的價金承租, 不然就住遠一點?

同意現行的法規稅制不完善, 給業界/炒家空間鉆營, 也同意應補強對弱勢民眾居住權利的保障, 但是房價為啥不應該漲呢? 或是說, 政策都導入之后, 房價就會跟收入/經濟發展緊緊相扣, 不會飆漲嗎?

總是有人賺的多, 有人賺的少, 賺得多的住(買/租)好區域的豪宅, 賺的少的住(買/租)郊區的平民化住宅

對臺北縣市的房產demand>supply時, 房價本來就會上漲啊!

彭總裁或臺大某教授, 若不堅持一定要住臺北市某某區段, 我相信他們能找到買得起的房子.

若大家有想法/有堅持, 那就得付出這個premium, 吃龍蝦 VS 吃冷凍蝦, 享受不同花費不同.

抗議的標的若改為"土地政策/房屋政策"應更符合活動本身的訴求才是




wch_123_wch wrote:
買得起房子跟買好房子...(恕刪)

別區塊我就不知道~我知道的是在板橋月薪有三萬多也是買得起房子的~會說買不起房子的是真正買不起房子或是買不起好的房子?大觀路二段(就是政府說要蓋啥平價住宅那附近)一間公寓一+二+三樓總坪數六十多坪~也不過賣三百多萬~總不會有人連三百多萬的房子都買不起要跟我一起去睡忠孝東路抗議帝寶應該賣一百萬吧?
板橋一介小仲介 wrote:
我不知道買不起的大大...(恕刪)


您想買帝寶可能有點難度
因為帝寶屬公認的頂級豪宅若一戶算1億
年收入只算6萬x12月x2人=144萬
帝寶與您收入的比值為69

但是有個問題
你現在是居住台北縣 不是居住在帝寶(應該以帝寶住戶均收入計)
收入也不屬於頂級富豪階層
所以這個比值自然有問題 為名副其實的金蝸牛殼

大台北地區房價過高 高到不合理是事實
請以地區住戶均所得做評比
板橋一介小仲介 wrote:
別區塊我就不知道~我...(恕刪)


大觀路二段哪個案子 1+2+3 60幾坪只賣300萬
網路上介紹一下阿
一定馬上就讓你成交..
wzw_021 wrote:
之前以為版大提到PI...(恕刪)


這篇的26是很誇張
實際值是9倍...也是有些誇張

沒錯
這裡是說整體房價過高
所以要以地區房價與均所得比為標準
單以獨立建案來看是不對的 每個建案條件不同

但無論如何 總反映一個事實--------現在房價過高

holmoak wrote:
但無論如何 總反映一個事實--------現在房價過高


真的很貴 ...
holmoak wrote:
您想買帝寶可能有點難...(恕刪)

所以我搬到台北市就應該買得起帝寶??或是說應該買得起??我搬到大安區就應該買得起大安區??我搬到信義區就應該買得起信義區??
小弟已經在最近買房了,的的確確買在了高點,但是顧及台灣的未來,泡沫化的房市,吹噓後的房市,承擔的絕對

是2300萬的台灣人民,整體來說至於身外是阿Q的,加油,我也支持,我根本不擔心買貴了,我擔心的是台灣的

未來!!

~~DSLR + 檔車才是王道阿~~
去連署訴求叫政府
訂定房屋只要在兩年內一賣一買就課重稅
房價就跌了
因為投資客就跑光光了看賤商房子要賣給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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