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收購老百姓土地房子有公平性嗎?公告地價徵收合理嗎?


victor hsu wrote:
台中市捷運綠線,在北...(恕刪)

你那可以是市區吧.才有到1x萬

今天新聞報的說他們被強收一坪才2萬呢.可能是外圍市郊區.沒有回收到那麼高價.

不然新聞也不會報.
台中一名國中剛畢業的少女看到外公不願意農地被重劃案徵收,沒想到農地卻遭人倒廢土,她為了幫助外公把遭廢土傾倒的過程影片放到網路上,短短3天引起網友熱烈迴響,要大家­一起救救阿公的農地。 儘管開發公司表示倒錯了,但是相隔三天之後開發公司又再度前來倒廢土,於是少女便將畫面再度拍下來上傳至網路。

http://www.youtube.com/watch?v=KI3OrDOlwH0

say88 wrote:
講再多也沒用都市計畫...(恕刪)

所以只是閒聊.看有沒配套能去建議政府.別讓他們真的去睡街頭^^"
lelotw wrote:
你家族的地,不會只有...(恕刪)


在後小蔣時期和老李前期
土地徵收是公共建設之外
政府得四成再發回給地主六成
因為公共建設產生的利益
政府有利益、而原地主也有利益
這個時期才有所謂的田僑仔

現在的徵收是全部就用公告地價給你收走了
公共建設所剩的地
就拿去賣給建商財團
北部最有爭議的就是捷運小碧潭站那裡
政府把低價徵收要做公共建設的地
拿去賣給建商蓋房子
建商再用高價來賣
所有因公共建設所產生的利益
少部份歸政府
大部份歸建商所有

政府要徵收地一次都是一大片
所以你不用燒香了
因為你能拿到的就只有那稀少的徵收補償費而已
其它的都沒你的份

龍鍵 wrote:
也是沒錯啦,不然再換個永久居住權配套還是國有.

讓被強收到買不起房子的,換個可以有住的地方不為過吧,^^"


永久居住權>> 永久是多久? 一輩子? 50年?? 100年?

這問題也很大呀, 只有使用權, 我想住戶是不會同意的.

還不如加一點收購.
天 天 開 心 !
說到國有地.......
心有感慨,舉個例子(雖有一點離題)~
我家後院是眷村,一戶人家長期下來(35年以上)占有國防部土地將近400坪(自有地另計).
這近400坪土地,拿來種花種草蓋車庫,家中共有三人居住......
年底,國軍將收回,這三十多年來沒有租稅,還可低利換得一棟新國宅~
你說:公平嗎?! 國防部根本不理呢......
NIKON D80+50mm 1.8D+SB400/Giant xtc hb3,Y/B/tcr sl

alexhuang0317_3 wrote:
台中一名國中剛畢業的...(恕刪)

這時公權力又在哪.有把他們抓出來嗎.結果呢.??

say88 wrote:
講再多也沒用
都市計畫最大的獲利者是誰?
決不會是一般百性
誰叫台灣是法制社會
只有合不合法沒有公不公平...(恕刪)

資本主義就是這樣囉
要比較公平就是像社會主義那樣都收回國有
不過最後通過考驗的是資本主義...
人性就是貪婪 就是要不公平你才會往上爬

大家都在眼紅財團得利
不過財團不得利的國家 民眾也得不到什麼利的

龍鍵 wrote:
這時公權力又在哪.有...(恕刪)


公權力這個時候在睡覺
就算出了人命就只是胡市長會出來說個遺憾而已
在台灣法律這個東西
是看人來決定有沒有用的
龍鍵 wrote:
今天新聞報的說他們被強收一坪才2萬呢...(恕刪)

不好意思,能不能請你先搞清楚區段徵收再來砲?
你所說的新聞大概是這個吧
數十名北屯機廠預定地周邊的房屋所有權人,抗議市府拆了房子,補償費卻太低。
一名七十歲婦人說,她與失業的兒子同住,在舊社里住了30多年,房子有30多坪,
政府蓋捷運拆了房子,只給她65萬元,房子拆了要她住哪裡?

這裡所說的補償費,指的是建物拆遷補償,跟土地是分開的!
一棟三十年的透天厝,依照重建成本減折舊完,該給多少是有規範的,不是亂估!
捷運機場用地的爭議點是在有人認為拆遷補償費應該要給他更多

土地的部份,那是另外一回事!會看所有權人要領現金,或是參與重劃後領回土地
依照目前市場行情,那邊重劃前的土地一坪大約7~8萬
重劃後的土地,附近的行情(十期重劃區、松竹路一帶)大約在15~18萬
很多地主都在等重劃,農地換建地回來

所以你說的市政府用一坪兩萬徵收民地,根本不存在

-補充-
地政局說明,區段徵收範圍內的合法建物,
如果沒有妨礙都市計畫事業、區段徵收計畫、工程施作及土地分配,
都可於公告期間向市府提出原位置保留的申請,而市府亦將協助原位置保留作業,不影響其權益;
如因妨礙都市計畫或工程施工無法原位置保留需拆除者,
本區建物補償依據「臺中市公共工程建築改良物拆遷損失補償自治條例」
暨「臺中市辦理公共工程拆遷損失補助及獎勵金發放作業要點」等規定予以查估補償。

如屬合法建物,其補償費及六成自動拆除獎勵金,將超過市值。

地政局於99年7月17日召開協議價購暨區段徵收說明會後,
傾聽、尊重並接受當地反對聲浪,暫緩開發腳步,並針對民眾對於地上物查估不滿之訴求,
責成查估公司進行複查作業,相關補償結果,業依承諾將地上物調查表等相關資料寄發給
各地上物所有權人,並再次接受複查。

市府99年接受民眾申請複查案件達560件,但今年再次申請複查之案件僅有170件,
申請複查件數已大幅減少,本區地上物爭議應有妥適解決,目前本區正進行第2次複查作業,
將依法從寬從優補償,以利後續作業。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34)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