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NDERLANDOFFICE wrote:每次看到大家談都更條...(恕刪) 今天都更就是有人拿新房跟你換舊房,還不要你貼錢,再送你車位?天下這麼好的事?一坪換一坪?還給你賺公設面積?建商免費獲得土地,拿來開發賺錢,土地是誰的?建商不用付出就想獲得土地? 天下有這麼好的事?有賺就好,想賺更多,都更永遠談不成.是誰賺? 賺到土地的是誰? 蓋完賣錢的是誰?
善用計算機,精算都更利潤:目前都更建案大多能獲得的容積獎勵率約為30%、停車獎勵率約為20%,若以商三用地為例,原有的容積率560%,再加上30%的容積獎勵、20%的停車獎勵,換算下來,一坪土地可蓋到8.4坪的樓地板面積,再依建築法規規定,附屬建物(如陽台、雨遮等)部份可蓋到總坪數的八分之一,公設部份可蓋到總坪數的30%以上,因此一坪土地共可蓋到8.4×1.125×1.3=12.285坪的樓地板面積。如果以住三用地來講,一坪換五坪,樓主可自行計算划算不划算
qqq585858 wrote:善用計算機,精算都更利潤:目前都更建案大多能獲得的容積獎勵率約為30%、停車獎勵率約為20% 這獎勵值大概是最頂標的標準,問題是,有可能每個case 都拿到這麼高的獎勵嗎?北市您能列出幾個 case 可以拿到上述的獎勵??? 30%都很少,新北市另當別論且停車獎勵已經明白說,會越來越少,家附近的一個去年過的北市都更案,離捷運約200m,停車獎勵只有8%全部的獎勵也才不到30%,臨30M馬路..用地還是住三之2qqq585858 wrote:如果以住三用地來講,一坪換五坪,樓主可自行計算划算不划算 如果真的住三可以換到1:5,現在一堆住三以上的建商不就卯起來搶了以上結論,太過於理想 這也就是把都更想的太美好 所以難成
< Shark567 wrote:建商不用付出就想獲得土地? 天下有這麼好的事? 規畫不用錢?拆除不用錢?安置不用錢?你還以為蓋房子不用錢?做土地開發是結果論要嘛就成,賺一筆.要嘛不成,虧成本.談10個都更案,有成一個就偷笑了.你以為前面9個付出的成本從哪來.遠雄算大了吧!他有幾個案子是做都更.都更這麼好賺他不賺.建商有素地好蓋,誰願意搞都更.
如果要談都更案,被都更的人建議不要去算建商的利潤,算了之後你根本不會想給他蓋,因為都賺很大,賠錢的生意沒人做。談都更自己評估一個合理的條件,計算周邊房價和一些蓋好的建案,舊房換新房怎麼換比較划算,也比較達到自己想到的條件下去談,這樣都更案比較容易進行。如果不是什麼黃金地段,就不要開那種天方夜譚的條件,根本不可能談成的。舊房跟建商換新房,你得到了新房,和一些沒用的虛坪(公設),和一個車位。建商得到了土地持份,更多房子和停車位可以賣,這是對價關係,是你情我願的,所以談好在簽任何的同意書,簽下去就不可能再反悔,說可以反悔都騙人的,是有條件限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