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房東不讓設籍是站不住腳的除非契約中載明 違約即搬②公證租約也不是包山包海更不是寫進去契約中就一定構成強制的要件 公證還是必要的③消極的不提供房屋稅單或房屋所有權狀是防止不了房客設籍的④只要有居住事實房客逕自申請 戶籍單位會到現場堪察認定 無誤後准予辦理 後患無窮只要是事實 夠狠就直接報警告房客竊盜 以戰止戰 不惹事也不可怕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