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D至少至2014年底前不會調升利率!這下台灣房市會如何反應呢(純交換意見 歡迎就現況一起討論)

yoshi66 wrote:
另外,銀行看的是黃勇義的實力,跟他的人頭素質一點關係也沒有,

別搞錯了。

"愈能從銀行貸出大額款項的人,愈有本事",

這句話,絕對適用各類檯面上的狀況,不只在房地產。

旁門左道的事,比例不多,不值得當作常態來討論。

來台北房市晃一晃,你會覺得一千萬很渺小......


恩,那當然,銀行當然看的是勇哥的實力,所以我文章說的是銀行對長期配合的投資客是很鬆散的,對他們的人頭根本沒在用一般標準審核的,老年中風的人頭也是可以從銀行搬出一堆錢,看得當然是後面的勇哥囉。

是的,一千萬在台北很渺小,所以我有提到是新竹的例子.
(新竹炒作也是很火,開賣一天結案,隔天就由各大網站由仲介轉售,這種案例至今還是有)

在台北我相信那些有"本事"的人,搬出來的當然不只一千萬囉。
至於旁門走道非常態,這絕對認同。
不過只要有那少數的人走旁門走道也是可以搞得轟轟烈烈不是嗎?
勇哥搬出了多少錢出來? 市場上就只有三黃一劉嗎? 為何只抓一個勇哥?
更別說一些敢衝的銀行經理..

咱們一般老百姓就是安規定走,但往往就是那少數的一些人玩壞了整個市場。

當然最近這一年,相信銀行更嚴謹了,勇哥被抓多少也殺雞儆猴了....


HaHaSue wrote:
唉我朋友就是這樣子買...(恕刪)


兩年前當然可以...可是不是在討論現在二房只能貸六成的問題嗎...

是我搞錯了嗎

PS:不用說到你朋友,兩年前的環境跟現在不能比...差很多阿



cyclebucks wrote:
哈...多說無益.....(恕刪)


你這是在說分行制的BANK,其中以八大行庫居多,不過最近半年也幾乎很少人敢這樣搞,萬一出問題可不是鬧著玩的...總覺得大家都拿少數的例子在誤導大家,這明明是犯法不對的,怎大家都說的好像很合理!?



yoshi66 wrote:
在非投資用途聲明書上...(恕刪)


你這是"自住切結書",這張紙確實只有勸導的作用,不過如果上了法院,後果也是沒人可明確得知的唷

還是別亂搞的好
有錢人很多的...
您沒看見, 不代表沒有!!
top8879576 wrote:
的確是買不起阿 , 你在懷疑什麼??

就算買得起也不會想現在背房貸給別人爽阿 , 你看得起自住客也別當人家都是傻子~

激將法跟族群分裂法再多去學學吧!

Brilliant99 wrote:
有錢人很多的...您...(恕刪)


台灣買得起價值一億以上房屋的人數是一萬兩千人,我住在信義計畫區附近,每天數來數去發現數量差很多...
pateh wrote:
恩,那當然,銀行當然...(恕刪)


我無意要挑戰你的說法

但那種少的不能再少的例子,

就別說了

以免讓一些人以為真的可以這樣搞

去買了房子然後貸不到款

那你就罪過大了~

現在的銀行,是很難貸款貸到足的

想要買房的人要小心~

要計算清楚再買

以免賠掉你的簽約金~

stephen02 wrote:
我無意要挑戰你的說法...(恕刪)


有一招可買保險

"壓解約條款"
Bank軍 wrote:
你這是"自住切結書",這張紙確實只有勸導的作用,不過如果上了法院,後果也是沒人可明確得知的唷

還是別亂搞的好


聲明書或切結書上的內容漏洞百出,

而且沒有明定違約罰則或兩造雙方之權利義務,

上不了檯面,更上不了法院。

不過,還是感謝你的指教。

yoshi66 wrote:
許多人都以為買房子貸...月薪10萬以上沒啥了不起?我只知道,要我付這樣的錢雇用一個員工,這個員工真的要有點本事!
(恕刪)


像你頭腦這麼清楚這麼會分析的員工,我還真有興趣!
前幾年我一次背2筆房貸時完全沒動到本金

其中一件房子長怎樣我都沒看過後來貸款也放下來目前自住中

而且我還超貸200萬又在文山區買了另一間當頭款去年賣掉了

個人那時年薪也才80多而已但2間貸款金額加一加近2000萬

就是合約價格寫一寫專員配合把所得虛報連保證人都不用銀行就自動借錢給我了

2間都是台新南京分行承做第2間房是透過信義房屋興隆店成交的

奢侈稅及限貸前這樣玩的人多的是尤其是有人頭的投資客槓桿玩更大

stephen02 wrote:
這些人根本連房子可能都沒去看過

怎麼可能會知道買房後的事?

很多的人都以為出一張嘴

或是合約價格隨便寫一寫

銀行就自動借錢給他了~


pateh wrote:
面對金管會,銀行變通的名目很多..政府自己也知道這漏洞...查不查 管不管 真查還是假查?(恕刪)


內行的!!!

現在尤其是金控或本身集團有保險業務的

去問問看窗口是銀行沒錯但是放貸的人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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