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s0815 wrote:
請問要如何分辨投資客跟自住????
我老家在新北市,可不可以為了上下班方便在台北市買房??
我老家在台北市,可以可以為了休閒在新北市買一間渡假用??
我買了又沒有要賣,你怎麼說我是投資客
根本無法分辨的,只要缺錢逼急了就會賣,不管是誰都一樣,
個人名下第二間房產就應該課累進的高額持有稅,
想渡假?想上下班?想養小三方便?非買房不可?
都一樣啦,第二間房以上就是重稅伺候~~
john6517 wrote:
不需要分辨.. 只要是非自住就以較高稅率徵收.. 這種租稅設計本就已經存在..
john6517 wrote:
可以一坪開價1億..!!
john6517 wrote:
扯到心態?? 政府的施政是無法改變老百姓的心態.. 卻可以改變老百姓的投資行為..
當"非自住宅"稅率高時.. 一般老百姓只會想要有個"家".. 而不會買第2棟.. 買第3棟...... 想多買房地產.. 那就多交稅吧!!!
告訴你.. 房價漲根本的原因是炒房暴利.. 低利率.. 房屋持有成本低..
囤房養房風險太低了.. 利潤又高.. 導致熱錢均集中到這個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