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下子說政府沒辦法收,
一下子說政府沒辦法查,
一下子說其他該查的怎麼不去查,
然後又說大不了房東漲房租!
說真的經過這陣子,
終於發現一個事實,
那就是會在這邊努力反駁的通常都是真的手上有房,或是已經有租出去的,
但是其實實力並沒有大到沒有租屋就可以負擔貸款,
或是可以讓自己的房子空著甚麼都不做的小散戶!
而且,已經有這麼多消息說那些真正的大戶已經開始脫手了!
怎麼麼多人還會深信不疑呢?
真的沒關係,看起來政府動作越來越多了,未來就看是擁有者能力比較強,還是使用者能力比較強,反正就是看誰比較會撐!也順便看看政府到底有沒有心!
政府都可以為了一塊的稅,寄五塊的信來收你的錢,你真的覺得他不會查嗎?
只是要跟不要而已?
由於房租租賃所得之前並非逃稅的查察重點 以前用的查稅方式很懶
例如:用個人所持有的房屋數量(面積)或所得稅用房租扣除額的屋主來稽查
所以除非個人擁有兩棟房子以上或是房客在所得稅申報去報"列舉"的房租扣除額
要不然 國稅局的地方單位才懶得去查細節
另外各單位的資料也不互相交流(或許這是內規)
例如我在台北的大安區有詳細申報所得稅的房租收入資料
但房屋所在地的中山區卻要我提供房屋租約等資料
其實我的租約房客早就附上了也查得到我在大安區的資料
但就是很麻煩再跑一趟中山區的稅捐稽徵處提供一次資料
基本上 我的資料沒有問題 有報所得的資料 因此被房客報"扣除額"
幹職業的包租公好幾年以來就這樣一次被要求提供資料
從此就沒有收到國稅局的任何關切電話或公函
但是 查稅懶並不代表"笨" 以前"懶"應該是政策不強硬吧
真的要查 國稅局才不是這樣幹 之前我說房租查稅太簡單了
查房租所得稅漏報 實地查核是主要重點 實地查核對國稅局不難
國稅局以前在查營業稅或是沒開統一發票是怎麼幹的
派人到店家附近錄影數消費的人頭再用人頭預估收入(很多名店不是這樣重招)
另外國稅局可以買大額的飲料以後再把發票拍照註記後丟到發票捐贈箱
這個笨店家竟然偷發票箱的發票去註銷這張發票以降低營業額(當場人贓俱獲)
房東除非完全不出租養蚊子或是確認來看房子房客的所有背景(又不是做黑的)
只要國稅局的人裝做是看房的房客去看房子 四周環境走一下 算一下
甚至付個訂金當作是證據 哈哈 房東就慘了
國稅局才不跟你來搞記帳/算帳這一套(前面有幾樓不了解)
先用公函要求提供租約等資料(房子地址有了 屋主當然就很清楚了)
若不提供 就會推斷房租收入(資料當然來自這些出租網站等等)
然後寄發補稅單並若不繳裁罰 不交補稅的錢就送法院 法院裁定
房東可以去訴願阿 到行政法院來告 搞得這些逃稅的房東人翻馬仰
房東如果覺得稅官算的不準可以去跟稅官討論-帶合約跟帳冊(存簿等等)
其實多半稅官還蠻合理的 或許原來推斷100萬的收入 實際只有80萬就OK了
那就用80萬的收入來繳稅 但是以後麻煩房東自己算好 稅官就不用忙了
只要國稅局拿查營業稅的精神來查房屋出租所得稅 房東就夠嗆了
以前因為房屋出租所得稅的查稅"C/P"值低 營業稅的"C/P"值高
現在稅收不夠了 難查 收入少的稅 也只好硬著頭皮查下去了
為何房客不願意報房租作為所得稅的扣繳額 跟所得稅制有很大的關係
房租只能報12萬而且是屬於列舉扣除額的項目(用標準扣除額就無法報)
標準扣除額就那麼高了 15萬8千(有配偶)
列舉扣除額要找保險 醫療等單據再加上房租才能超過標準扣除額
難怪很多人實在不想報房租作所得稅的扣除額(標準扣除額就省麻煩了)
很多媒體根本就不懂 或是早就已經有自己的預設立場
像昨天夢想57號找SWAY來講了老半天說房租扣除額省了多少稅
卻沒提到 房租扣除額是"列舉項目" 我不相信這些"專家"不了解
但配合節目效果 還有鼓勵房客去申報房租扣除額 只好這樣講了
只能說 執行嚴查房東逃漏房屋租賃所得稅政策的決心 才是重點
初估台灣至少有1-2百萬的單位(獨立或分租套房/雅房/整層/大樓/公寓)
是由"個人"出租給"個人"也就是一般的房東出租房客關係(個人綜合所得稅項目)
而這裡面才只有6萬多人申報租金扣除實在是很不合理的一個情形
至少有好幾百億的房租凈收入(57%的房租收入)是被房東應申報所逃掉
只是財政機關是否有決心要查我還是很懷疑
住在台北的台中人 wrote:
房東除非完全不出租養蚊子或是確認來看房子房客的所有背景(又不是做黑的)
只要國稅局的人裝做是看房的房客去看房子 四周環境走一下 算一下
甚至付個訂金當作是證據 哈哈 房東就慘了
國稅局才不跟你來搞記帳/算帳這一套(前面有幾樓不了解)
先用公函要求提供租約等資料(房子地址有了 屋主當然就很清楚了)
若不提供 就會推斷房租收入(資料當然來自這些出租網站等等)
然後寄發補稅單並若不繳裁罰 不交補稅的錢就送法院 法院裁定
房東可以去訴願阿 到行政法院來告 搞得這些逃稅的房東人翻馬仰
房東如果覺得稅官算的不準可以去跟稅官討論-帶合約跟帳冊(存簿等等)
其實多半稅官還蠻合理的 或許原來推斷100萬的收入 實際只有80萬就OK了
那就用80萬的收入來繳稅 但是以後麻煩房東自己算好 稅官就不用忙了...(恕刪)
推這段

就跟開罰單一樣,開了再說,有問題你自己去申訴

沒辦法,政府就是最大的流氓




的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