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說一句.一切看合約.如果合約上有包含.那房東就需維修或更換.因為算是包含在租屋內他提供的.但如果沒有.你直接丟掉都沒關係.....就跟你租此屋是不含爐具意思一樣.所以你也沒有損失...你會不爽大概是因為測試時瓦斯洩氣.危害到你的身命安全.讓你心生不滿.這也無可厚非
jameslanx wrote:房東也是無辜的啊,除非這東西有在合約載明。房東只是出於好意把錢房客留下的東西給下任房客用,結果變成他要負責,如果你是房東也會覺得很冤吧。 房客是跟房東租房子,不是跟前房客租房子,交屋時,屋內所有的東西,都是這個房東要負責的。至於是不是前房客留下來的,與此房客根本無關。如果在租賃合約書裏,註明有瓦斯爐,但此瓦斯爐不能用,那房東明顯違約,需負責更新或修復。如果在租賃合約書沒寫有瓦斯爐,但房東有提供瓦斯爐,結果房東使用這個瓦斯爐出事了,此房東要負責,不管這個瓦斯爐是房東還是前房客的。如果房東不想要負責,就應直接將這個瓦斯爐撤掉。
房東及房仲好像有點神經大條,東西出租前也該檢查一下~萬一因為瓦斯漏氣問題造成人員怎樣時候,出了大事後,我看房東真的是欲哭無淚,不要一味指責房客,在我看來這應該是出租前都該做好的,不是房東說我以為是堪用就是對的耶!!租金要賺但是,安全措施也該做好
我認為~~~確實是房東本人沒說清楚 瓦斯爐是前房客的但因為房東本來就沒在使用當然也只聽說前房客說:瓦斯爐和瓦斯桶不要了是我也不會去試看看 (頂多當時點火看看)也許那時候並沒有管路硬化----房東想說有免費的瓦斯爐丟掉也可惜~~ 不如給要用的人使用不要用也沒差~所以才說明了~~不要搞到燒掉就行了(就算沒有開伙-也是希望不要搞到失火)----當然!!房東委託了仲介仲介也許真的是忘了說但房東哪知道仲介怎麼跟承租者怎麼相談的所以房東確實沒甚麼錯(或許房東忘了跟仲介說/或以為不用說)你氣的點很嚴重是因為人命關天如果是普通桌腳壞掉,我想就算了
大麥町 wrote:無論如何,經過這件事後,更加深我買房的積極度了。...(恕刪) 這區要買房很困難啦~這區房子的房價普遍很高,可是舊房子的租金卻不算高!如果要買房就要離開這區了~dennis10 wrote:說穿了還不是政府要稅...(恕刪) 對啊!如果房客遷入戶籍,而變成房東要報稅,那如果雙方簽訂的契約是未稅價,稅金可能會轉嫁給房客負擔!zphone wrote:房東不太聰明萬一瓦斯...(恕刪) 對啊!確實房東也不聰明,為了一個瓦斯爐,跟房客爭執沒必要!
大麥町 wrote:四月底和兩個弟弟在芝...(恕刪) 我也是用前屋主留下來的瓦斯爐、瓦斯桶,簽約也是說現況交屋(很籠統)結果瓦斯桶太舊了根本沒辦法用,就叫了一桶新的(桶瓶要押金1500還是1800)裝的時後也發現濃濃的瓦斯味,原來瓦斯爐的管子根本沒接上,送瓦斯先生的趕緊將瓦斯鎖緊回去拿栓管子的五金來幫我們弄,好險是瓦斯爐還堪用。房東也太兩光了! 只是顧著想收租金 = =
看起來房東是貪小便宜,想利用前房客留下的東西來增加房間的價值,但也不願意為此負責.所以如果你是安全考量,就請仲介告知屋主,說這是人命的問題,請房東馬上搬走.不搬走你就找消防隊,請消防隊找屋主.但如果你覺得這是被欺騙,非討回公道不可,那就只能按正常管道.依合約條文處理.但我是覺得不用那麼衝,好好講就好.畢竟你要的是解決問題,不是發洩不滿(雖然一定會不爽的),因為你才是每天要住在那裡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