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mm~ wrote:個人認為,政府應該適度放寬室內違建的條件,改由自己大樓的管委會/建商自律,自行找結構技師查驗。 法令就是讓你去遵守的,如果要靠自律建商就不會蓋違建了,如果要靠自律屋主也不會去蓋違建了,不要每次出了事就說政府沒在管!違建燒死人,遊覽車翻覆死了人,八仙燒死那麼多人,誰在跟你自律?要靠自律的話不用警察來開單,也不用測速器啊,反正大家都很自律,是這樣嗎?稍微有邏輯一點可以嗎?
E.TTsai wrote:這跟實價登錄一樣,你就看有沒有人要冒風險了,有人敢,有人不敢,至於有沒有用,也不是你說了算!!就是會有買家不想承擔這風險!! 現在會去買夾層屋的人,哪個不知道那違法,早就願意承擔風險。柯P這政策正是脫褲子放屁多此一舉。
E.TTsai wrote:法令就是讓你去遵守的,如果要靠自律建商就不會蓋違建了,如果要靠自律屋主也不會去蓋違建了,不要每次出了事就說政府沒在管!違建燒死人,遊覽車翻覆死了人,八仙燒死那麼多人,誰在跟你自律?要靠自律的話不用警察來開單啊!稍微有邏輯一點可以嗎? 你說的沒錯,但近乎是廢話。現在的問題是法令頒下來卻很多人不遵守,政府也沒能力強制。所以我的看法是這樣的法令應該換個方法實行。找建築師簽核看似讓違建戶無法找到買家,這完全沒用,重點要有效稽查並且讓人民有效自律,才是正途。
Mmm~ wrote:現在會去買夾層屋的人,哪個不知道那違法,早就願意承擔風險。柯P這政策正是脫褲子放屁多此一舉。 以前不會抓,不需建築師背書,有什麼風險?大家都很自律沒有違建?如果高速公路沒測速沒警察,你覺得大多數人會遵守嗎?一樣的道理,現在規定就是這樣,要嘛就乖乖的守法,要嘛就冒風險,法制國家,叫你守法有很困難嗎?搞不懂在那找一堆理由幹嘛!
E.TTsai wrote:以前不會抓,不需建築師背書,有什麼風險?大家都很自律沒有違建?如果高速公路沒測速沒警察,你覺得大多數人會遵守嗎?一樣的道理,現在規定就是這樣,要嘛就乖乖的守法,要嘛就冒風險,法制國家,叫你守法有很困難嗎?搞不懂在那找一堆理由幹嘛! 你該不是個蠢蛋,但講出的話怎麼這麼.....我的看法很簡單,要防治室內違建,就得加強稽查,並且頒令有效法律讓人民自律(賦予大樓管委會權力),並擔負責任。你和科P的居民生存安全只在於房屋過戶的時候嗎?
Mmm~ wrote:你說的沒錯,但近乎是廢話。現在的問題是法令頒下來卻很多人不遵守,政府也沒能力強制。所以我的看法是這樣的法令應該換個方法實行。找建築師簽核看似讓違建戶無法找到買家,這完全沒用,重點要有效稽查並且讓人民有效自律,才是正途。 人家已經說了,要杜絕違建,先從不增加開始...如果這一步不去做,永遠也抓不完!舊違建就先從危及公共安全的先處理,這樣有什麼不對嗎?沒有買家,就沒有市場,就跟改裝車一樣,只要改了,售價就是會跌更多,要嘛你就自己用,不然別以為改了可以賣更好!
E.TTsai wrote:人家已經說了,要杜...(恕刪) 你說的跟科P要做的沒半點關係。找過戶建築師簽核並沒辦法減少違建。現在一個建案挑高4米2,我買了說穿了就是要建夾層增加生活空間,那會去管未來過戶會怎樣。
Mmm~ wrote:我的看法很簡單,要防治室內違建,就得加強稽查,並且頒令有效法律讓人民自律(賦予大樓管委會權力),並擔負責任。 負擔什麼責任?違建燒死人案件一堆,誰在跟你自律?哪個管委會會去管這麼多?主委年年在換人,誰肯去當壞人?你要給什麼權利?管委會可以隨時進門查看的權利嗎?加強稽查?拆都拆不完了,你要叫誰去稽查?沒違建的人會想讓你進去查?更何況有違法的更加不可能讓你進去看!有這麼簡單的話,你可以寫去市長信箱,叫他參考你的高見!
E.TTsai wrote:人家已經說了,要杜...(恕刪) 現在建築法規對違建的規範及罰則還不夠嚴謹嗎?多個建築師簽證能改變什麼?政府行政怠惰,民眾心存僥倖,便宜行事,才讓違建有增無減,新制只是多此一舉罷了。如果我是建築師,除非很缺錢,否則不會去幫人背書簽證,做公共安全檢查都比這好賺且風險低。
Mmm~ wrote:找過戶建築師簽核並沒辦法減少違建。現在一個建案挑高4米2,我買了說穿了就是要建夾層增加生活空間,那會去管未來過戶會怎樣。 跟車子一樣,你要怎麼改是你的事,別被抓到就好,如果你想驗車或賣掉,就乖乖的改回來,如果你不嫌麻煩的話!但就是會有人改,不是嗎?一樣的道理,真的沒必要繞著這些狂打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