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轉讓房產給子女一問

這個房子是無償獲得。房地合一的成本是從換名子的現值來計算。房屋握有期間可以累計。如果已經實價登錄的房子都沒差。該繳的稅金跑不掉。只是父母繳或你繳。沒有實價登錄的就有差別了
殺破狼~丹 wrote:
其實這個問題根本不存...(恕刪)


小的有個疑問請教各位大大
不知道我的理解是否有誤

文中有提到...
"遺產稅是不用繳增值稅"

是不是該解釋作
此次的不動產產權轉移不用繳增值稅

而下次賣掉時.....
還是面臨增值稅問題
可能是在父母手中幾十年的
再加上在自己手上幾年的一切增值稅

這部分應該是最驚人的吧




xxxxx26 wrote:
您說的內容對一半詳...(恕刪)


原來我誤會了「遺贈」的意思,以為包含了遺產和贈與
查了一下,原來專指遺囑中的贈與行為

這麼說來,對樓主而言最適合的方案,應該是不要提前過戶,留著讓樓主繼承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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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cw wrote:
小的有個疑問請教各...(恕刪)


繼承免增值稅的意思就是 歸0

小孩取得時,重新起算







簡單來說土地增值稅的算法是

假設媽媽民國70年買土地(含房子),土地總公告現值60萬

現在105年,公告現值200萬

10年後,公告現值250萬

假設媽媽今年贈與或賣給賣,增值稅是(200-60)*20%=28萬

.................計算公式有點簡略,看看就好,專業人士就別挑毛病囉

假設媽媽今年過世,增值稅=0

不管小孩是用以上那一種方式取得這塊土地(含房屋),小孩的公告現值起算值就是200萬

10年後賣掉,土地增值稅是(250-200)*20%=10萬
我對這些法規都不是很瞭解.
謝謝大家提出意見與看法討論

我想這問題大家都會碰到的.

我會再找代書來詢問,也提出大家的看法來做問題

謝謝

Junodidi wrote:
其中如果你的資金來源跟賣方同一人,國稅局會認為是贈與

也就是用普通常識思考(父母給你錢買他們的資產,請問這不是贈與,甚麼還是贈與)

這就脫了褲子放屁,不是嗎


是脫褲子放屁沒錯~

只是這是合法的脫褲子放屁~
遺贈後土地現值重算,因爲一稅不兩課,所以不徵土增稅。夫妻之間贈與可選要繳土增或不繳土增但之後土地現值就不同
kcw wrote:
小的有個疑問請教各位...(恕刪)



londonwolf wrote:
我對這些法規都不是...(恕刪)



我這邊自己的試算是

不管贈與或是買賣

最後要繳得稅都差不多(因為賣方要繳交所得稅)


之所以不用繼承而用贈與或買賣

住要還是

1. 利害關係人眾多,先轉移免得夜長夢多

2.特留分的問題



不過要提醒,如果你是婚後買賣,你的伴侶應該有權有一半財產
先備份一下,看起來好像以後有機會會用到。
感謝您的提問,解答了很多問題。
記得二等親內的房產買賣視同贈與, 也是要課贈與稅
所以應該是不必多這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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