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分所有權人土地持分大小有無意義?

我有一些朋友是建商或代銷。
我知道的是他們手上都留有一些早期很奇怪的房子。
譬如權狀30坪,但是土地只有半坪。
可能是當年法規有甚麼漏洞吧。
這種房子賣價不好,但是租金沒差,不會因為土地只有半坪而少收。

也大概是30多年前,我舅舅在高雄就拍了不少那種房子。一個公務員退休後,竟然擁有數千萬資產,這在高雄不容易。

那這種房子都更時會比較劣勢嗎?
其實不然,如果說正常6坪土地的房子原價400萬,它只有半坪原價200萬。
那都更時,不可能只分配到1/12。通常不照原價分配的話(就是200/400),它不會同意,那大家就擺爛了。

照原價分配,其實也公平,但是都更前的60年,這間房子的租金可是賺飽了。也少繳了幾十年的土地稅金。
happywork01 wrote:
如果說正常6坪土地的房子原價400萬,它只有半坪原價200萬。
那都更時,不可能只分配到1/12。通常不照原價分配的話(就是200/400),它不會同意,那大家就擺爛了。

以前沒有實價登錄,若經過轉手,怎麼知道第一手原價是多少?
ldw406 wrote:
以前沒有實價登錄,若經過轉手,怎麼知道第一手原價是多少?

不知道耶,多少有些潛規則在吧。當然口才好壞也會影響。

火車站旁有一批只有地上權50年的房子,好像售價就接近0.45。
內湖前陣子有些建案只有地上權,別人賣75萬時它大約是40萬。

但我說的可是有土地持分的,只是很少。也沒有年限,也不用繳高昂的地租。
這1/2的百分比是變動的。地價越貴比數越低。如果不是特高價的地段,通常在0.6~0.8之間。


天母忠誠路到陽明山腳這一片,有很多陽光屋。
建坪和2樓一樣,房價是2樓的一半,土地持分是1/3。但是租金約0.75倍。
當年如果是買來租人,投報率也不錯。不過現在房子老了,不再建議。
這一種如果都更,個人認為不會只分到1/3,應該可爭取到0.5~0.6。百分比是有彈性的,可談的。
同一棟建築(這應該就是同一個建案了)~ 建物面積相同~ 他的土地持分也會一樣~
所有權狀上面登記的數字~ 應該是要一模一樣~

請問別間一模一樣權狀都是11.43坪, 為甚麼多數間土地持分是10.39 平方公尺 (約3.14坪),我的確是1.15 平方公尺 (約0.34坪)?
近30年的房子,該去哪個單位查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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