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eryang wrote:
您忽略房價差異的核心(恕刪)
當然啦,都市還會是有錢人最愛的,你應該知道,不少台北市的豪宅,一般人是綜合所有財富也買不了一戶,有錢人則是一人就買了好幾戶,囤積著。
用面積限制,是防建商鑽漏棟,把原本該是四、五戶,合併成一戶。
再者又沒限制不能先買再賣,你只要在買完後,一段期間內賣掉舊房(比如說一年),就沒囤房稅的問題了!
其實,不能買第二戶的政策,並非是永遠不能改變,就有如口罩購買政策一樣:
在産量不足時,要著重平均分配,禁止囤積,並一面增加産量。
當量夠時,再開放可自由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