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amcobra wrote:
永久居住權>&...(恕刪)
年限政府就是不能限呀想再收回,再給他們其他地方住呀.只是要給他們住的地方呀,但也沒人願意一直被迫搬遷.我也是過來人,這20年也搬了好幾次的家.所以知道被迫搬家的痛苦.
也希望是多給他們錢就好啦,政府只會說.政府沒錢呀.國有地到是一堆.





參與聯合開發的地主也不滿,文心路、天津路口G5站地主陳優家說,參與聯合開發後,就得把土地過戶給市政府,問題是開發後如何分配?到現在都沒譜,一過戶就平白損失租金,未來不知道能拿到什麼?地主當然會不滿。
中港路、文心路口G9-1站地主何貴松說,市府旁的精華土地,每坪上看300萬元,如果不參與聯合開發,市府就要用公告地價加4成徵收,這樣才70多萬元,希望能暫緩徵收,等法條通過後,給地主合理的徵收價格。
交通局長林良泰昨宣佈,五十四位地主只有二位未回覆,這二位分別位於中港、文心站,換言之,已有五個聯合開發地點回收率「百分百」。
林良泰說,截至二十四日,G5(文心、興安、天津路口)、 G6(文心、崇德)各三位地主全部回覆,G8站(文心、河南)整合為單一地主並完成簽約,G8a站(文心、櫻花)十二位地主全部回覆,G11站(文心、五權西路)四位地主全部回覆。
林良泰說,目前唯一有疑慮的,就是文心、中港站的一站二處,其中G9-1十三地主,有一位未回覆,但只佔該基地面積比的○.三六五%;另G9-2十三位地主,也是有一位未回覆,佔該基地面積比一.八%。
林良泰說,這二位地主,一位是牽涉到停車場容積率的計算,另一位則是住變商回饋金未繳交的權益問題,其中前者市府已協助向內政部請示,後者市府則是請業主必須先向內政部尋求法令解釋。
林良泰說,扣除北屯機廠,烏日北屯線聯合場站開發的六站七處,五十四位地主已有五十二位寄回回覆書,這有助於整體開發的推動,市府希望在月底和這五十二位地主簽約,並希望儘速進行聯合開發招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