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rtke wrote:我目前在外租屋的房東,有3棟房在出租,全部隔成小套房,大約有50間左右,如果我將房租拿來報稅,房東會因為只有我一間房間報稅,而被國稅局調查房東所有套房的出租所得,只要我一開口跟房東索取收據証明,我肯定就會被趕出去了, 大部分的房東寧願一間房間空在那邊不出租,也不願意其他49間套房的出租所得通通要繳稅。 突然想到然後這個房客就不爽,去國稅局告發這個房東結果房東不只是1間空了,是49間都要繳稅了
louissvs wrote:跑馬燈: 出租屋 大...(恕刪) 國稅局要花這麼多人力大砲打小鳥?看來明年公職人員缺額不少哇!還不快去準備考公職...我會去搞張裝潢公司開的發票~倒了更好然後把所有電氣設備發票都留著以後給房客簽兩張一張房屋"硬體"的租約(用制式合約就成啦!)一張依據憑證算的"屋內外設備使用折舊費"誠實申報租約金是國民義務
豪哥大 wrote:我會去搞張裝潢公司開的發票~倒了更好然後把所有電氣設備發票都留著以後給房客簽兩張一張房屋"硬體"的租約(用制式合約就成啦!)一張依據憑證算的"屋內外設備使用折舊費"誠實申報租約金是國民義務 好希望你這麼做求你趕快這麼做國稅局會暗爽到得內傷最喜歡這種在稅務上自以為是的做法難怪會計師有一堆屁股擦不完的案子要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