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arpig wrote:
可是人家蓋好了住了幾...(恕刪)
加蓋的時候都不怕結構受損....
拆除就會結構受損 ???
這種倒因爲果的論調我還是第一次看到...
算是長見識了...哈
chia0214 wrote:
依照這樣的論述
支持把違建
滿街的罪犯...經過多年的考驗
除了殺人犯有立即的生命危害性外
其它強姦犯/偷竊/毒品....
都可以列入晚點拘捕
因為不會立即造成生命危害
...........有罪就該抓!
有違建就該拆!!
davie1968 wrote:
所以5樓老公寓可以加蓋到7樓也不該強拆?加蓋到8樓呢?
難道下次地震你保證此類違法建物就不會垮?
放任違建無法無天的下場?請參考土耳其,埃及,韓國...
不用等地震,就因違章建築死一堆人!
頂加是否合法,危險,有標準在那裏。
違法頂加就是"該"拆。沒有"強"拆的問題!
如同違法犯罪之徒,就是該抓。也沒有人會說是"強"抓。
如果有人的親友甚至父母犯罪被"抓",而因此要"絕食","跳樓"。
我們就不執法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