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Tsai wrote:
負擔什麼責任?
違建燒死人案件一堆,誰在跟你自律?
哪個管委會會去管這麼多?
主委年年在換人,誰肯去當壞人?
你要給什麼權利?
管委會可以隨時進門查看的權利嗎?
加強稽查?
拆都拆不完了,你要叫誰去稽查?
沒違建的人會想讓你進去查?
更何況有違法的更加不可能讓你進去看!
有這麼簡單的話,你可以寫去市長信箱,
叫他參考你的高見!
查緝室內違建在現行法規之下本來就是高難度,關係的是住民的生存安全。以我看來,新大樓的室內違建不該有任何的優先度。柯P的新政策到最後必定又是一場笑話,除了擾民什麼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