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是唯一有土增稅的國家? 比歐美十到二十年房屋稅總額還高?

sunyearhuang wrote:
土地的增值是由於國家的建設和社會共同努力經營的結果,不是來自地主的辛苦積蓄。
增值既來自國和社會,漲價歸公是最公平的一種稅,之前實施的奢侈稅,不管增值與否都課重稅才叫無俚頭的重稅。
台灣土增稅不是土增稅本身立論基楚不公平,而是實行未依照土增本義。
最大有兩點:
1. 稅率過低,失去了漲價歸公的原意,也使得土地有炒作空間(也可以看做是掠奪國家社會努力成果的怪現象)。
2.依公告現值課稅,但公告現值脫離現實(市價),然後在最近幾年拚命趕進度拉近市價。造成錢是前面的人賺走了,
 增值稅是後面的人幫忙繳稅的怪現象。(房地合一後至少新的地主不用幫舊地主繳稅)...(恕刪)


1、土地增值是社會發展的必然,不是國家建設或是誰共同努力的結果。

如果你要用這種論功行賞的角度去談土增稅的話,那請問遺贈稅又是誰的功勞?難道你又要講是國家人民的功勞?

2、任何商品都有炒作空間,從能吃的玉米、小麥到不能吃的黃金、石油。
當初原物料在漲時,也沒人說這些原料商在掠奪國家和社會的努力。

土地、房子也是商品,應該用自由經濟的角度去思考,而不是把它想成是受惠於誰才有的價值。

3、公告現值低於市價是因為早期土地徵收是以公告現值+4成去徵收,政府為了能夠用低價去掠奪人民的土地,所以才刻意不去調整。直到大埔事件發生,馬英九說以後徵收都用市價徵收。此舉造成政府無法再像以前那樣用很低的公告現值加四成這種夭壽價格去強制徵收土地。因為用低價徵收的管道被堵住,所以才改用調高公告現值來加稅。

4、你如果不是在職公務人員就是正在準備要考公務人員的學生,看你對稅的理解就可以了解你有把書讀好。必須等到你出社會了,有在繳稅時才會真正理解有些稅真是不公不義。

5、收稅是為了維持政府運作,但如果不是呢?

屏東縣萬巒鄉有一座橋,左右兩側的堤岸在不久前(3-5年前)才花大筆錢做好,上面有歩道還有路燈。但為了消耗政府那個800億治水預算,竟然把完工不久的河堤全數拆除,然後再做一個一模一樣的河堤(今年完工)。過去二十年我天天經過那,所以我都有看到。
舊河堤是過去5年內才完工,為了消耗預算竟然全拆掉重做。

屏東市千禧公園也是,公園周圍本來有圍牆,裡面有步道磚,也是完工不久。但為了美觀,圍牆被拆掉,步道磚整個換掉。

如果你活到我這個年紀,有親眼見識過這個政府是如何在分贓,如何浪費人民的錢,那我肯定你對於稅務的看法絕對和現在完全不一樣。
cm4430 wrote:
1、土地增值是社會發展的必然,不是國家建設或是誰共同努力的結果。

沒建設沒人的努力,社會怎麼發展?
不要講國外,台灣有很多人口外流縣市,這一二十年的土地(扣除通澎)是不漲的反跌的,這些地區怎麼不是必然增值?
土地增值是土地改良和社會改良所致。社會改良不管是不是必然,都是全體的努力,不是單靠地主的努力。當然土地本身的改良
地主會有貢獻,這部份不在漲價歸公的範圍。

cm4430 wrote:
如果你要用這種論功行賞的角度去談土增稅的話,那請問遺贈稅又是誰的功勞?難道你又要講是國家人民的功勞?

這是兩個不相干的議題,我有說任何的利益都是國家人民的功勞嗎?我只就樓主議題談土地增值。
100題的是非題,是就是是,不是就是不是。不能因為第一題答案是,就推論剩下的99題就全部為是。

科瑞岱爾 wrote:
你指的應該是下面這...(恕刪)


你引用的新聞就是我講的第一階段就已經完工的工程,當時縣長是曹啟鴻沒錯。但換上潘孟安之後,今年又再搞了那條河的堤岸一次。

同一個堤岸在五年內一共整治兩次,都是做一模一樣的工作,應該是為了消化治水預算才這麼搞。
發文的感覺是從業人員
請熟讀相關稅法吧


土增稅實際算下來沒多少 若很高 那出售人賺的肯定更大筆 畢竟公告現值跟市值跟本脫鉤 摸不著邊際 尤其這十年 土地價格用飆的
但公告現值是最近幾年 政府才醒來 一次條幾十%為時已晚


我比較在意的是新制房地合一部分 成本到底可以列舉到什麼程度
財政部說從寬認定 裝潢修繕都可紀錄 那是否裝潢開個收據就可


有經驗的可否說明
稅金怎麼高 還會有誰炒房
何來的土地增值
政府根本不想收這筆錢
主打房啦
土增稅算下來沒多少?
如果是從業相關人員,你就知道,土增稅怎麼繳,每個相關稅調高有多快?

這幾天和代書朋友聊天,還沒有聽過土增稅不用繳的.

國家發展土地增值,全世界都在發展,台灣是發展的多好,薪資有多高,台灣有多美? 據個人所知,只有台灣有土增稅.

土增稅與資本利得稅是重複稅制,多重剝削,不合理的重稅就是暴政,取之於民,也沒有好好用之於民,國家財政還是缺錢破產,官員民代還是自己口袋放飽飽,最近聽說國營事業肥缺,政黨輪換後,只是換一批親戚好友進去貪汙了,而不是專業人士.

土增稅若要增加,要漸進,要緩和,才能符合公平正義,而不是要討好部分人,就要打死一堆人.

如果人生出現意外,破了產,賣了房子,要去租屋,這些稅就壓的你喘不過氣.
台灣順民習慣了,有三分之一的人不在乎,有三分之一的人不知道,碰到就知道多痛了,比一比,就知道台灣萬萬稅有多重,多複雜.

相比之下,美國與歐洲的房屋稅算什麼? 一個年輕親戚財務出了狀況,在台北市賣了間住四年的"三十坪"的房子,才剛繳了一百萬的土增稅.

房價貴已經都是常識了,低薪,還稅重,台灣人活的真辛苦.如果台灣人自認為繳個土增稅比高薪高福利的英國別墅繳個二十年房屋稅總額還要高 -- 是公平正義,那我也無話可說了.

以前政府是和財團一起炒作土地,現在的重稅是要全民皆輸,建商與人民皆輸,唯一贏的只有官員民代,資產階級全要打到無產階級,無產階級更沒有工作機會,大家一起貧窮,各個方面台灣正走向沉沒之路.


稀奇古怪 wrote:
這幾天和代書朋友聊天,還沒有聽過土增稅不用繳的.

其實有很多土地都不用繳土增稅
比如說農地辦好農用證明之後就不用

稀奇古怪 wrote:
土增稅與資本利得稅是重複稅制,多重剝削,不合理的重稅就是暴政...

房地合一的資本利得是可以減除土增的稅基的。
例如房子出售時,土地公告現值增加100萬,依法繳納這100萬要繳增值稅。
而房地合一計算資本利得時,這100萬因已繳了土增稅,所以可以從資本利得扣除。
這樣就沒有重複課稅了。
要房地合一的資本利得本就已經包含土地增值部份了,為什麼不取消土增稅?
最主要的原因是憲法第143條:...土地價值非因施以勞力資本而增加者,應由國家徵收土地增值稅,歸人民共享之。
需要修憲才能取消
sunyearhuang wrote:
房地合一的資本利得是...(恕刪)

謝謝意見,我不是專業人士,不見得很清楚,但有詢問過專業人士.

如果你沒錢,破產,賣了房不再買房子呢? 土增稅還是要繳!

就算你換房,你還是繳了土增稅,只是賣房扣除核算資本利得的一部份,怎樣都繳了一百萬,這是不同概念喔,土增稅都是繳納.
何時賣? 怎麼賣?

那你第二套房虧本呢? 土增稅一百萬還是要繳? 那不是缺乏公平正義嗎?

而且換房還必需三年內有買賣才算數!

而且換房還要越換越大才划得來? 不能因為家境不好越換越小?

如果同一家庭換房時換家庭另一成員名字呢? 有可能家人去世,有可能為了貸款方便,有可能任何意外. 土增稅一百萬還是繳納,而且似乎沒有任何方法扣抵.

如果是以上這樣,還是有許多不公平現象,土增稅仍然是全世界最重的稅制,個人認為是和資本利得稅重複課稅,資本利得稅是比較合理的,雖然台灣稅率過高. 就像我在說的,台灣土增稅之可怕,可能比歐美日繳二十年房屋稅的總額還要高,加上台灣薪資最低.

絕大多數國家,只有每年房屋稅與資本利得稅,賣房不會有其他稅制. 每個人都是辛苦賺錢,如果賣個房要人家吐個一百多萬台幣給政府,歐美這些不存錢的窮人可能出來暴動了,一般人都很難拿出來,可是意外賣房在人生很普通.

個人是認為,房價過高,需要公平正義,政府收稅,也需要公平正義,不要弄的全民皆輸,唯有當官的賺滿荷苞. 台灣八成的自住屋,將都會碰到因為稅制而財產消失的現象,人生有太多意外,絕多數人一定都會遇到賣房與困難,對於很多人,一百萬可以劇烈影響一個人生.

kaod wrote:
你連實價課稅可列舉扣除土增稅金額都不知道還打得落落長喔?


你連實價課稅可列舉扣除<課徵土地增值稅所計算的 土地漲價總數額>而不是您說的<土增稅金額> 都不知道還搶頭香(第一個回覆)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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