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你張 wrote:
你房子不給房仲賣房...(恕刪)


你若是不懂成本概念就不要故意攻擊別人.自以為是.上面已經說舉例..你買過房子嗎?
worgooo wrote:
房仲並不是炒高房價...(恕刪)


只是有少部分掮客跟房仲在01帶風向
看到就噁心
狗道一坨老鼠屎
整鍋粥都不能喝了

odko wrote:
你若是不懂成本概念...(恕刪)


真的很不如你得意思,小弟本人剛好是從業人員。7月分一個月成交3間你敢嘴??你若是屋主被我遇到只是會被我噹爆而已

odko wrote:
你若是不懂成本概念...(恕刪)


我這邊在教你一個專業法規,照你講的例子根本不會課到房地合一稅。而且房地合一稅也不是照你講的稅率,如果是按照這例子是按照舊制採用財產交易所得,算法要考量很多。而且是併入隔年申報所得稅。這樣懂?

worgooo wrote:
房仲並不是炒高房價...(恕刪)


同意. 前提建立在雙方能在條件上互相滿足彼此需求
這篇要推一下。

venginton01 wrote:
這麼多人認為建商、...(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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