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台灣在這塊管制實在太鬆散,在美國,要帶看房子一定是有牌照的仲介,而仲介本身是不可以買屋主的房子,除非屋主本身知道也答應,如果用人頭來買屋主的房子,是違反仲介的義務,有可能會被吊銷牌照的。實在很難想像台灣仲介為何如此好當,不需要牌照就可以帶看,過程中可以欺騙委託人,而且多半不需負責,政府應該要有相關的立法來管制這個領域
樓上的,如果你搜尋過我的文章,你就會知道我不是仲介, 而且已經在三月初相對低點買到自己想要的房子了~在這個交易裡,我讓投資客認賠出場, 還把仲介的費用砍到0.64%, 靠的是什麼?因為我很冷靜, 我不抱怨, 我很認真收集資訊, 我很認真觀察對手(投資客跟仲介)跟大環境,我會寫這些回應,是看到太多人在這個版上抱怨怪東怪西,如果老是抱著一些不必要的情緒跟道德感去觀察經濟活動行為,那只會跟現實脫節~我只是要指出這一點而已,沒有必要把所有不幹樵仲介的post文作者都當作仲介吧?!這是我的部落格,你有空可以過來參觀,參觀之後你就會知道我的職業跟仲介是八竿子打不著的~http://klaw1207.spaces.live.com/default.aspx我的買屋購屋心得文章http://klaw1207.spaces.live.com/blog/cns!A2ECC90CE02E8A2F!1582.entry
klaw wrote:樓上的,如果你搜尋過...(恕刪) 誤會你是仲介了,歹謝歹謝!你算是社會菁英分子,仲介寄生蟲在你面前耍猴戲無法得逞,沒吸到你的血,那是你聰明,但是不能這樣就說別人被仲介吸血就是沒做功課、就是活該;就像是你很聰明不會被金光黨騙錢,但是不能這樣就說被騙錢的人都是心中有貪念,所以活該被騙,推衍到後來變成金光黨騙人合理。金光黨就是應該被譴責,犯法的就該被處罰;仲介寄生蟲就是有諸多詐騙社會百姓的行為,仲介能這樣鑽法令漏洞詐騙而不犯法是立法者失職,不代表仲介向百姓吸血合理。我還是會繼續鼓勵消滅房仲寄生蟲運動~~~
沒關係拉, 只是交流意見, 我沒有針對誰的意思~我沒有說被吸血被金光黨騙就是活該該死,你回去看看版主第一篇文章,三月底可以便宜四百萬他沒有買,四月漲了兩百萬,五月又漲了兩百萬,版主才覺得懊悔,這件事情有沒有道理?股票價格每天都在變動,鴻海三月時還在70塊, 你沒下去撿, 我判斷這是個好買點下去買了,五月漲到90塊了,你還在觀望不買,六月漲到120了我就是要用120塊賣你鴻海股票,你想買也只能用這個價錢買,你可以說我賺你50元差價是金光黨在吸你血嗎?當初你 不敢買 或 覺得會跌更深不想買 的阿!我敢在情勢渾沌不明壞消息頻傳時下決定出手購買股票,這個差價是我判斷正確並勇於出手的回報阿~你在景氣復甦明朗時才願意出手購買股票,當然要付出多一點的價格,不是嗎?願意用120買進鴻海股票也是你的自由意志不是嗎?我有詐騙你什麼嗎?沒有吧!當然仲介下海當投資客這件事情可以討論或譴責,但是也不能忽略了版主既然三月底沒能即時下定決心出價斡旋買下,他就必須付出代價(用更高的價錢購買或是放棄這一間房子)不能說他是被吸血或被金光黨騙~我看房一年多,仲介認識不少,好的壞的都有,我不評斷好壞,只講如何跟仲介相處,因為我比較務實,既然沒辦法消滅仲介,就學著善用仲介且不要被仲介貴到囉~
klaw wrote:三月底可以便宜四百萬他沒有買,四月漲了兩百萬,五月又漲了兩百萬,版主才覺得懊悔,這件事情有沒有道理? 樓主三月就請房仲斡旋,是房仲想自己吃下來所以相應不理而不是樓主沒撿到便宜才懊悔喔~
消滅仲介??何謂仲介??大家可能都忘了~你的隔壁鄰居、住你樓下的大嬸、管理員、甚至你阿姨你媽,都有可能在幫人介紹房子賺取紅包。現在大家討論的所謂不肖仲介做的事,你覺得以上這些人就一定不會做?拿下招牌更可肆無忌憚的做,要減少這些糾紛,個人覺得應該要督促政府單位加強督導,法規定在那,沒用等於跟沒定一樣。管理仲介的主管單位為地政處,做這個行業這麼久了還沒遇過一個來店頭走走看看。Seediq Bale wrote:我還是會繼續鼓勵消滅房仲(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