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uofm wrote:
我不懂法律
不要跟我講依....法
你可以用簡單的道理告訴我嗎...(恕刪)
法律是民主國家的基石,
因為民主國家的人民相對自由,若沒有法律來限制早就天下大亂,
所以民主國家的人民懂法依法是義務,
你自己平常就在許多人的守法下才能正常過生活,
憑什麼可以說「我不懂法律不要跟我講依....法」?
憑什麼可以要別人守法來維護你的權益自己卻不用?天底下沒那麼好的事,
你知道你的生活是建立在多數人的守法上嗎?
希望你能明白民主國家的人民是沒有資格拿「我不懂法律」當藉口的。
至於都更其實不需要什麼複雜道理,
你只要轉換你的立場,
站在政府、想都更的人、建商的角度去思考什麼是「對大多數人有利的」,
就不難明白都更的「公共利益」何在,
你一直先入為主地用「被害者」的角度來看事情當然想不透,
更甚者,你其實已經扭曲了你的思考,
才會說出「政府聽財團的」、「我不懂法律」這種擺明了只想耍賴不想說理的說法,
事實上,
那些「你感同身受」的「釘子戶」真的是受害者嗎?給錢真的不好嗎?
真的像他們所說他們只是不想搬嗎?
你可以去問問看其他同意都更的人的想法,
不要忘記每個人的基本權益都相同,釘子戶既不特別偉大也不卑微,
假如釘子戶有拒絕都更的權利,那同樣地別人就有行使都更的權利,
對其他同意的住戶來說,你擅自同情釘子戶並代入自身的行為才是莫名奇妙,
因為這種事情往往只是利益橋不攏而已,
所以你需要的不是道理,而是拿掉你莫名的同理心,冷眼旁觀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