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了要約,卻覺得好像被仲介追著打...

謝謝各位的來信與回覆

我想請問
要約書有三天的審閱權
我是否三天之內 有可以不需要任何理由就拿回來?

如果三天之內 屋主答應賣出的話
那我算違約 要罰錢嗎?

到底是三天審閱權比較大
還是三天之內屋主同意出售 比較大?

因為看過大家的意見之後
我真的我覺得我出太高了
打算三天之內拿回要約書 跟他拖長一下時間
畢竟買方的確應該要主導一下才對 不能一直被牽著走

不過基本上竹北這地方跟中南部不太一樣
他的房價是一直上去的
起碼2005到2014是沒有跌過 2008金融風暴也小持平一下就回升

之前也出過別間案子 開價1198
實價登錄查詢是1058賣
我問同事 他們也說大概開價的85-88折左右吧
所以這間要賣到880-900我看也是有難度





富有族 wrote:
我是在竹北買屋竹北這...(恕刪)
我在墾丁‧天氣晴 wrote:
我買的是大樓下面1 ...(恕刪)


本來就差不多啊.
開1080,猜測屋主本來給仲介的底價,應該在850到900之間,可能是880.

多砍個30又不是差很多,對於一個經濟狀況有點小問題的來說,應該都會屈服.


costco5d2 wrote:
不過基本上竹北這地方跟中南部不太一樣(恕刪)


原來如此啊.
高雄都是乘以1.2到1.4之間,看來北部,不一樣.
開價跟底價真的很難說
有看過一樣台北同區
有看到8折 也有是95折的
另外這間審閱期應該也不是重點
重點是奢侈稅
就算你現在達底 屋主也是不敢簽 所以仲介也還在托
不過既然你現在已經付要約又拿回去
只能說現在這價錢是幫別組有考慮的買方拱價

costco5d2 wrote:
謝謝各位的來信與回覆...(恕刪)


你要是說撤要約的話

仲介下一句就會說,邀約在屋主那我要去看看

過一會,仲介就會打給你,跟你說屋主同意賣了,980萬成交

如果你要撤的話,必須付違約金

基本上你只能祈禱斡旋時間到,然後放棄斡旋,不然恭喜這房子應該就是你的

當然除非這個時候有個凱子出到1000萬,攔胡被買走!

你有兩個地方失誤了

1.只聽仲介兩三句話就直接加價30萬上去,連跟屋主見面談都沒有,自己就加到滿,失敗

2.仲介費在簽邀約的時候就要談好,白紙黑字的東西不先講好不行,別聽仲介說事後再改,這是騙你的孩子,失敗

建議你別在加價上去,我前陣子賣房子,看過仲介演戲的樣子,
我們屋主就是在樓上喝茶看報紙鹹鹹沒事幹,根本沒有在議價~~~
房仲就是要買家加價加到他要抽的%數,才要讓買方見到我們。

譬如說,
我底價500,對方已經出510,已經可成交,但仲介嫌賺的少,繼續在演跟房東苦戰的戲碼,企圖讓買家增加到515~520,這樣他們才會抽到15~20萬。

而且我覺得你的950應該已經很合理甚至應該已經超過了,你最大的缺陷是一開始就讓人看出很喜歡房子了吧?

真的建議你去買"黑心房仲的告白"這本書,冷靜一下,再作打算好嗎?

http://www.books.com.tw/products/0010521267
這一次賣房子的真實感覺就是,

"開底價一定要敢,殺價的時候只要能等到一個盤子就好!"

終身學習者 wrote:
建議你別在加價上去,...(恕刪)



大推...
買房前一定要閱讀 "黑心房仲的告白"

花個小錢買書做功課看看.
也比完全不知道房仲在搞什麼手段來的好~
不要隨便在網路上攻擊別人....除非你真的毫無弱點 !!

富有族 wrote:
板大~~~

竹北已經在跌了你不知道嗎?


口說無憑.請拿出證據.
說來樓主有點可憐
感覺好像花了2%的服務費請房仲來騙自己多花冤枉錢買房子
要是沒有房仲再中間作亂搞不好早早就用更便宜的價格買下來了而且還不用付服務費

要是這次真的被房仲突然告知蚣洗成交的話
建議服務費不要太早給
先驗檢一下房仲有沒有違法賺取差價

房仲如有收取服務費以外的金錢則違反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第19條第一項:經紀業或經紀人員不得收取差價或其他報酬,其經營仲介業務者,並應依實際成交價金或租金按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報酬標準計收。
違反前項規定者,其已收取之差價或其他報酬,應於加計利息後加倍返還支付人

另外第29條 第三項及第31條 第二項還有相關處分如下:

第29條 第三項: 違反第七條第六項、第十一條、第十七條、第十九條第一項、第二十
一條第一項、第二項或第二十二條第一項規定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第31條 第二項: 違反第十九條第一項規定者,應予六個月以上三年以下之停止執行業務處分


我幾次買房就抓到房仲違法騙取差價
然後寄存証信叫房仲立即反還不法所得否則提告
房仲就給我裝的皮皮的想讓事情不了了知
服務費也就沒來跟我要了


costco5d2 wrote:
謝謝各位的來信與回覆..不過基本上竹北這地方跟中南部不太一樣
他的房價是一直上去的.(恕刪)


看了這麼多網友的熱心留言...

再看到你這句" 不過基本上竹北這地方跟中南部不太一樣.他的房價是一直上去的 "...

...我覺得我們都是笨蛋..樓主最聰明...

乾脆用定價買好了..反正..."竹北這地方跟中南部不太一樣.他的房價是一直上去的 "...

你越早買到...賺越大不是 ? ...

小弟南崁合雄匯旁的房子..屋主開 768. 小弟只說一次630全含..連契稅代書過戶跟所謂的仲介費..全含...

..仲介自己去喬...當天約屋主談...仲介說" 啊這樣我們根本沒賺 "..

我說..好吧..加三萬當紅包...

請告訴我..是幾折?...

仲介自己都說了..他們這行..不是0分就是100分...

成交了..賺個..20.萬仲介費..100分

沒成交...想賺所謂的35萬仲介費...0分

錢..3.5拾萬好賺嗎...一開口就是加個30萬...

快買快買...反正..竹北...不一樣 !!

.... 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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